英国父母坚决要求保留打子女权利

妈咪爱婴网 www.baby611.com 2006年12月06日 10:33:49 

  如何教育好自己的子女永远是世界各地父母们需要思考的难题。“棍棒底下出人才”的理念虽然有失偏颇,但对大多数父母来说,打孩子似乎一直是最常用的教育孩子手段,英国的父母在这方面就很典型。尽管英国民众就是否禁止父母打孩子立法争议多年,但是最新的民意调查显示,英国成年人中的大多数还是坚决要求保留打孩子的权利。

  据英国媒体4月12日报道,自1860年以来,英国法律这样规定,如果父母认为打孩子是惟一的“合理惩罚”方式的话,打孩子是合法的,英国谚语里也不乏“扔掉棍子,惯坏孩子”等主张打孩子的论调。

  在这一法律下,英国父母打孩子的状况随处可见。为了教育或惩罚孩子,一些极端严厉的父母将亲生子女打伤甚至打死的情况也屡屡发生。

  因此,近年来,要求对这一法律进行变革的呼声日益强烈。英国300多个慈善团体和志愿者组织还专门组成了“孩子打不得联盟”,呼吁政府重新立法,坚决禁止父母打孩子。

  最近,《泰晤士报》为此进行了一次全英国范围内的民意调查,采访了1045名成年人,就是否需要立法禁止打孩子询问他们的态度。结果,59%的调查者表示,他们不希望对现行法律做出修改,认为应该永远保留打孩子的权利,只有35%的人支持立法禁止打孩子。

  调查还发现,在这个问题上,性别、社会地位以及年龄等不同的人态度又各有不同。也许母亲更加心疼自己的子女,接受调查的女性中有36%认为应该禁止打孩子,但持同样态度的男性只占33%。

  经济状况比较富裕的家庭也比相对贫困的家庭更支持保留打孩子权利。经济情况良好的父母中有64%坚决要求保留打孩子权利,只有28%的人支持立法禁止打子女;而财政状况差一些的父母只有52%主张打孩子,42%的表示不应该保留打孩子权利。

  此外,或许是曾经受过父母的“棍棒教育”,年轻人大多希望立法禁止打孩子,18岁到24岁这一年龄段的人有39%持这种态度,表示反对的只有38%。

  有关专家透露,最新的这个调查表明,当前大多数英国成年人不愿放弃打孩子的权利,但这个问题其实非常难以解决,英国已经就此争议了很久。

  英国卫生大臣赫顿曾经表示,在充满爱与关心的气氛中,家长是有权惩教孩子的,这也不算违反刑事犯罪法律。但是,例外总是有的。1998年,一名父亲反复而严厉地打他的儿子,就被法庭判定为虐待罪。

  2002年,苏格兰地方政府曾经颁布了一项法令,禁止成年人对不满3岁的孩子打屁股或扇耳光,连亲生父母也不例外。而且法令还规定,无论多大的孩子,以下3种体罚方式都被严格禁止:打孩子的头部,摇晃他们,动用皮带、拖鞋等,因为“这些惩罚实在难辞其咎”。

  当时,“孩子打不得联盟”对这项法令大加称赞:“我们认为,苏格兰地方政府在保护儿童方面,为全英国作出了表率。所谓‘合理惩罚’的辩解其实早已过时了。真正安全可行的改革方案是使用法律武器,让那些遭受攻击的孩子能像大人一样受到保护。”

  苏格兰民族党负责教育问题的迈克·罗素认为,出于一种本能,父母们都不愿意

  政府插手他们管教孩子的方式。因此,如果英国真的要立法禁止父母打孩子的话,也许还有一段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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