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卫生部、教育部昨天发出通知,要求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没有按时接种疫苗的儿童将被要求进行补种。两部委希望通过这一措施加强托幼机构和学校的传染病控制,保护儿童身体健康。
通知强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漏种儿童补种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托幼机构和学校应当将查验预防接种证纳入儿童入托、入学报名程序,在报名须知中明确告知查验预防接种证的要求和国家免疫规划要求接种的疫苗种类,要求没有预防接种证或未按国家免疫规划接种疫苗的儿童,在入托、入学前应到居住地的接种单位补办或补种。发现未依照要求接种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应当在30日内向托幼机构和学校所在地的接种单位或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将补种通知单交儿童监护人,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