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让人一下想起了孔乙己关于偷书的那段名言:“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而这些家长的想法,大概也可演绎为:观看娃娃的日记不能算偷看……观看!……自家娃娃的事,能算偷看么?
孔乙己的逻辑显然是错误的,不管谁偷的书,偷了就是偷了;家长们的逻辑也是错误的,不管是不是自家娃娃的日记,偷看了就是违法!
从调查的结果来看,家长们认为偷看日记无所谓的底气来自于两点:一,这是为了娃娃好,这样才能知道他(她)在想什么,好”对症下药”;二,就算偷看了娃娃的日记,他(她)又能拿我怎样?未必会把生他(她)养他(她)的妈老汉推上法庭?!
听起来似乎是这个道理,但是细细一想却站不住脚。打个比方,娃娃脸上有只蚊子,你是不是甩手就是一巴掌拍上去?蚊子倒是打死了,脸上也留下了5个手指印———当然这也是为孩子好,但是每个家长都应该知道,这不是保护孩子的最好办法吧?同样的道理,与其去偷看孩子的信件日记,不如和他们交朋友,达到真正的推心置腹,那么他们的想法不是全在掌握吗?
的确,就算偷看了孩子的日记,绝大多数孩子是不会真把父母告上法庭的,但是家长们忽略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这一举动对孩子心理上的伤害。对他们而言,有什么问题会比失去父母的信任更严重?他也许会伤心哭泣,也许会把日记撕掉,再严重点———曾经有个女孩子,就因为父母偷看了她的日记而自杀……如果是这种后果,家长们,你们背上不冒冷汗吗?
因此,家长们,在你们或理直气壮、或蹑手蹑脚地拉开孩子的抽屉之前,先想好了:也许你的举动合乎于情,却不合理,更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