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幼儿园需补“安全网”

妈咪爱婴网 www.baby611.com 2007年10月31日 17:39:41 

  据了解,前些年,为弥补幼教力量不足,政府鼓励民间资本兴办幼儿园,民办园的数量猛增,达到总数80%以上;然而,由于审批门槛低、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以及管理粗放等原因,民办幼儿园的安全问题正日益显现,意外事故频发,令家长忧心忡忡。 

  今年7月,哈尔滨市道外区崇俭社区某幼儿园园长的丈夫因涉嫌猥亵幼女被警方拘捕。据了解,这家幼儿园违反规定招收全托幼儿。因房屋狭小,孩子们与管理人员及家属混居在一起,最终导致了这起人身侵害案的发生。

  一位从事多年幼教工作的人士认为:发生这种事实在让人痛心,不过也不奇怪,随着外来人口的涌入,民办幼儿园数量不断增加,埋下了各种安全隐患。如果有关方面不采取措施加以规范,类似悲剧在所难免。

  两间房,十张桌,马路边上唱儿歌。晨光中,一群五六岁的小朋友排队站在人行道上,在老师的带领下欢快地载歌载舞,而一旁就是川流不息的车辆和行人———这已是许多人司空见惯场面。

  之所以在人行道上做操,是因为幼儿园没有自己的活动场地。

  据了解,前些年为了解决幼儿入园难问题,有关部门积极鼓励民间力量办学前教育,于是各种各样的家庭式幼儿园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目前哈市审批的1000家幼儿园中,民办的占80%以上。民办园的增加,让更多家庭的孩子都能受到早期教育;然而由于门槛放得过低,许多民办园条件简陋,设施匮乏,有的就在自家的两屋一厨甚至是一屋一厨中招生办学。几十名孩子挤在狭小的空间里,根本没有配套的基础设施,缺乏良好的采光、通风条件和幼儿必要的活动空间。孩子们做操和娱乐,或在附近的人行道上,或挤占小区的公共空间。不但影响他人,也容易发生意外事故。

  在哈市红旗、闽江等几个居民小区记者看到,许多家庭办的托儿所、幼儿园都存在着设施简陋、没有活动场地的问题。孩子们的户外活动就是在路边玩耍。还有一家幼儿园,借用附近学校的场地做操,孩子们要穿过一条近200米长的繁华街路。

  我省曾出台《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规定幼儿园占地面积不得少于650平方米,而且须有相应的户外活动资源;然而在现实中很难得到贯彻落实。

  大门不设防,无关人员随意进出。采访中记者发现,除了一些规模大的民办幼儿园外,许多开办在居民区中的小型幼儿园都缺乏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没有围墙,不设门卫,房门大开,外人能随意进出。

  正值午休时间,记者轻易就走进了红旗小区一家幼儿园屋里。直到一位没睡着的孩子冲里屋喊:“阿姨,有人来了!”一位老师才跑出来盘问。

  这种现象非常普遍,白天,许多民办的小型幼儿园都是大门洞开,只有个别园的门口有老年人看护。

  幼儿园内人员以妇女和幼儿为主,自身防范能力脆弱。因此,在去年6月,公安部针对当时发生的几起恶性伤害案向社会公布了“八条措施”,其中第三条规定“根据需要向学校、幼儿园派驻保安员,负责维护校园安全。”然而对这项举措,许多幼儿园经营者都不以为然。一位园长诉苦:“现在随着出生率降低,生源锐减,小型幼儿园之间的竞争正越来越激烈,收费不断降低,自我生存都很难,更不用提花钱请保安了!”

  对外不设防,对内就更不用说。在许多家庭幼儿园中,全托的孩子与业主的家庭成员吃住生活在一起,幼小的孩子缺乏保护意识和防卫能力,很容易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多数民办园未经消防、卫生部门审核

  按照规定,民间要开办幼儿园,首先必须经卫生、消防部门的审批,在取得了食品卫生合格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及防火安全检查意见书等相关证照后才可以在教育部门申请办学许可。

  记者发现,目前哈市数百家民办幼儿园大多都未经卫生、消防部门的审核,有的甚至没有教育部门备案,长期违法招生办园。许多家庭幼儿园都由住宅改建而成,安全出口少,内部装饰材料不符防火要求,电线安装也不规范,有的厨房与课室相邻,而且室内缺少消防器具,一旦发生火情后果不堪设想;还有个别幼儿园开在了居民楼的二楼或地下室里,遇到紧急情况不利于疏散撤离。

  近两年,发生在民办幼儿园中食物中毒、孩子摔伤等事件时有发生,造成家长与经营者的纠纷。据哈市原动力区教育局初教科工作人员介绍,该区除了6家企办园外,90多家幼儿园都是民办性质。有近一半幼儿园都没有在当地卫生、消防部门办理手续。教育部门对此很清楚,但又没有什么好办法。她说,一方面是历史原因造成的,这些民办幼儿园已经经营多年,从前并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另一方面,如果严格执法,一下子将这些证照不齐的办学机构关停了,势必将影响孩子接受教育。因此,对于这些不符合条件的民办园,希望早日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标准,早日完善起来。

  同时她还提到,目前教育部门专职负责幼教管理的人手不够,无形中也增加了这项工作的难度。

  成长需各方面保护

  近日,省政协委员路金铭向教育部门提出一份议案认为:随着各地民办幼儿园增多,安全防范措施必须及时跟上,建议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落实门卫制度,坚决取缔非法办园行为,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

  据省教育厅安全办韩主任介绍,近年来国内接连发生多起幼儿被伤害事件,幼教场所安全隐患问题正在引起各方面的关注,并正在采取相应的强化管理措施。由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等多家部门共同参与制定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3号)已于9月1日开始施行,要求相关单位对这项工作予以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

  记者从哈市教育局了解到,结合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哈尔滨市政府正在酝酿出台一部关于幼儿园的管理细则,主要是要抬高准入门槛,对新申请办学者提高要求,一律不审批开设在一楼以上的幼儿园,收费标准也将有一定幅度的上调。同时,根据目前幼儿生源的实际情况,对那些现有条件简陋的幼儿园加大整改力度,该淘汰的淘汰,重新整合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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