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儿,避免害人的毒性教条

妈咪爱婴网 www.baby611.com 2006年12月12日 11:37:23 


  艾丽斯·米勒在她的《都是为你好》一书中,曾把那些陈腐不宜的家庭规则统称为“毒性教条”。她认为那些害人的教条是一种侵害儿童权益的暴力,而这种暴力常会重复出现,当那些受虐的儿童长大成为父母之后,历史往往再度重演。

  侵犯儿童权利的“毒性教条”

  1、对需要大人照顾的孩子而言,成人就是他们的主人。
  2、成人像上帝,可以决定是非对错。
  3、孩子要为成人的愤怒负责。
  4、父母犯错可以免受惩罚。
  5、孩子在生活中独立,对权威的父母来说是一项威胁。
  6、孩子太好强的个性要及早“化解”才好。
  7、对孩子的管理要早在他们不知道的时候就开始。

  “毒性教条”:视服从为最高价值

  当孩子们能照着指示去思考和行动时,他们才是“好”孩子。当他们谦恭、讨人喜欢、会替人着想、毫不自私的时候,他们被认为具有美德。小孩越是“有耳无嘴”、越是“说话恰当”越是好。而以上这些规则,如果完全遵守的话,家庭中的统治者——父母,就能完全控制他们的孩子。而现今社会中,除非有极严重虐待儿童的行为出现,否则没有人会为了孩子的权益,干涉父母的管教方式。

  “毒性教条”灌输给孩子错误的知识和观念

  这些错误信息代代相传,一些错误的信念也不知不觉的被执行,尤其在我们面对危机和压力时更显活跃。

  理情治疗创始人艾里斯就曾以“不幸事件”、“我不能”、“我必须”、“自责”等四个因素来加以说明不合理的信念。而且,他更明确的列出了一些广为父母信奉的错误信念和教养上的通病:

  1、对子女的教养方式“必须”广受小区、邻居的赞同,我才是一个好父母。
  2、对子女各方面的教养,我“必须”都能胜任愉快。
  3、所有的事都要尽如我意,如果不是这样的话,就有如大难临头一样的可怕。
  4、人是环境的牺牲品,现在的行为总是受环境所支配,所以父母“不应该”去改变不可变的事实。
  5、如果我是有效能的父母,我的孩子一定表现优异,不会出差错。如果孩子做错了事,我必需对子女的行为负责。

  由于这些不合理信念的缠绕和支配,深深地影响了父母与子女的生活,常令父母与子女陷于冲突的困扰中。

  案例

  一位年轻的母亲在她的儿子才五个月大时,就向各种可以加强数字处理能力、语言观念,以及肌肉运动技巧等的训练班报名。当她的儿子到十四个月时,她骄傲地向邻居宣布她的儿子已经学会爬楼梯了。不仅如此,她相信她的儿子要获得更高的成就,是指日可待的事情。

  然而,不幸的,正当这位妈妈花费她的大部份时间与精力把她的儿子从这个“杰出娃娃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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