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教育者是教育者的一面镜子。如果说当前的未成年人的道德素质还存在一些病症的话,那么该吃药的是作为教育者的成年人们。从教育心理学的观点看,未成年人的道德品质形成要经历一个知、情、行、意的过程;从道德教育的方法看,也是一个知、情、行、意的过程,这就对未成年人道德教育负有重要职责的成年人们该吃的一剂药。
知。教育者对受教育者要了解和认识。现代教育家们仍然认为两千多年前的孔子总结的“因材施教”是最基本的教育方法。只有对教育对象的充分了解和深刻认识,才可能因材施教。然而从古至今,成人们都是教育孩子们“要听话”。如果不听父母的话,就会被斥为“忤逆”的“不孝子”;如果不听老师的话,就会被斥为“调皮”“捣蛋”的“坏学生”。只有“听话”,才是“乖孩子”、“好学生”。认为未成年人就是听话和接受,根本不存在需要成人们了解的东西,只要成人们认为是对孩子们有好处的,就施加于孩子们,即使是“填鸭式”的硬灌硬装,孩子们也只能是全部接受全部照办。成年人们认为孩子们只有读书才能有个好前途,于是,从胎儿时就指望是个神童;满一周岁时就举行“抓周”仪式,看孩子是不是先抓书和笔;还在上幼儿园时,就要以读书为主,要考试争名次;从上小学就送进封闭式管理的“贵族学校”关门读书,直到高中毕业。把对未成年人的全部教育都归到读书这一点上,无论孩子的兴趣如何,都必须读书,即使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处在对立的情绪状态下也要坚持下去。枯燥乏味的读书,考分数争名次上重点中学进名牌大学,十几年一个念头,千万人一条路子。这种不顾未成年人的实际情况,严重地压制和扭曲了未成年人的个性发展,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及大学生杀人的事情,学校、老师和家长们还认为自己没错,够对得起孩子了!
情。教育者对受教育者要有健康的感情。实践证明,教育者对受教育者的感情,是决定教育效果的重要因素。教育者对受教育者的健康感情,作为家长不应该只是因为血缘关系;作为教师不应该只是因为学生聪明听话。更重要的是要出于对未成年人的尊重,对他们的人生负责,对祖国的未来负责。现代的未成年人已经具有强烈的自尊意识,早在1997年11月至1998年10月间,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与《中国妇女报》联合开展了“儿童权利调查”,其结果是有61.29%的儿童表示认同“教育的目标之一是充分发展儿童的个性”;有51.83%的儿童赞同“无论在家庭、学校、社会上儿童都是有权利的”;有59.33%的儿童知道《儿童权利公约》是由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制定的;有62.7%的儿童和28.37%的儿童很不同意教师和家长查看他们的信件和日记,即使出于关心爱护目的;有52.16%的儿童认为“学校教育必须包括青春期教育”。时间过去了六年多,儿童们的这种自尊意识肯定是增强了许多!然而现在还有不少的家长、教师和学校不是出于对儿童的尊重而爱儿童,而是出于血缘关系指望孩子能够升官发财光耀门楣而爱孩子、出于学生聪明听话指望能够升重点中学上名牌大学为教师和学校扬名声望而爱学生。一旦孩子们的考试分数上不去了,就会遭到挖苦、讽刺、体罚,甚至被赶出校门。实际上,现在黑社会性质的团伙里的未成年人,一般都是由于学习成绩差而得不到家庭、学校、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