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孩子对自己的过失负责
去年,我女儿骑自行车在深湾文体中心玩,回家时就把自行车遗留在那里。过了一个晚上,想起的时候自行车早已不见了。女儿就向她爸爸要求买回一部自行车,他爸爸说:“自行车是你不见的,要买你就用你自己的零用钱买,没有那么多零用钱我可以借给你,一年后要还给我。之后的一年里,我女儿两人一起把零用钱存起来还给了爸爸。我觉得通过这一件事能让我女儿懂得了人必须为自己的过失负责。
孩子是在体验中长大的。我们很多家长抱怨自己的孩子没有责任心,实际上,很多时候是父母从小就剥夺了让孩子自己承担责任的机会。比如孩子打碎了家里的水瓶,最常见的就是问问孩子烫伤了没有,然后说不要紧,下次注意就行了,“战场”可能还得由家长来打扫。很少有家长让孩子想想全家人没办法喝开水了你该怎么办?当一个人知道自己有过错时,内心都有一种要接受惩罚的准备,这是一种正常的心理需求:为自己的过失承担责任,取得心理平衡。这是多么好的教育机会呀,教育不就是一种唤醒吗?在孩子内疚和不安急于求助时,让他明白要对自己的过失负责这一做人的基本原则,可能使他刻骨铭心。
当然,“让孩子对自己的过失负责”,绝不意味着可以体罚、伤害孩子。这是一种建立在对孩子尊重和信任基础上的教育惩罚,是一种因人而异、适可而止的教育技巧。它和赏识教育的目的殊途同归,都是为了培养孩子健康的人格,促进孩子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