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特梭利教學法的十二項精神

妈咪爱婴网 www.baby611.com 2006年12月31日 10:34:34 

【蒙特梭利教學法的十二項精神摘要】

一、它是根據多年來耐心觀察兒童的本性而得的一種教育方法。 

二、它全球適用,無論國籍、氣候、社會階級、種族,都不會影響到它對兒童教育的成功運用。

三、它證明了孩子是喜歡工作的人,會自動自發的選擇工作,並且愉快的去做。

四、它基於孩子以工作來學習的迫切需要。在孩子,心理及身體成長的每一個階段,都應該擁有適當的活動,這樣才能使他發展他的才能。

五、它讓孩子達到自動自發的極致,同時使孩子能夠達到,甚或超過在傳統體系下的學業成績水準。

六、雖然它不以獎懲來做為管教的方法,可是卻達到一種更高的自我紀律。它是一種發自孩子內心積極的紀律,而不是從外強迫灌輸的。

七、它是植基於對孩子人格的尊重,及消除大人對孩子的過量影響力。孩子可以得到大量的自由,而建構出真正的紀律。

八、它使老師能夠就單一事件來個別引導孩子,如此可以根據孩子的個人需要而加以開導。

九、每個小孩以他自己的步調工作。反應快的孩子不會被反應慢的孩子拖累,而反應較慢的孩子也不必在超出其能力的情況下做無望的掙扎。

十、它摒棄了競爭精神及其帶來的一連串破壞性後果。它為孩子提供了永無止境的互動機會─施的人快樂,受的人感激。

十一、由於孩子是自己選擇工作,沒有競爭或壓制,因此他不會有過度緊張的壓力或自卑的感覺,以及其他在日後可能造成精神困擾的潛伏因素。

十二、最後,蒙特梭利教學法發展孩子的整體個性─智力、慎思熟慮、進取和獨立選擇,以及情感的圓熟等。由於孩子是在一個真正的社團裡扮演著一個自由的成員,因此孩子在這些基本的社會品性鍛鍊不,無形中奠定一個好公民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