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儿童发展状况报告(2001年—...
妈咪爱婴网 www.baby611.com 2007年05月11日 21:32:46
前言
儿童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是成都现代化建设的接班人。2001年成都市人民政府颁布了《成都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今年是规划实施5周年。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高度关心和重视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努力为儿童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条件,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工作。一、儿童权益的保障
0-3岁早期开发法律和政策保护。成都市致力于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始终通过法律、法规和政策来保护儿童的合法利益,进而使儿童权益的保护法制化、规范化。从市情出发,制定了《成都市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制教育管理办法》、《成都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补助办法》、《关于免除残疾儿童少年杂费与书本费的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工作的意见》等在内的一系列有关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的法规和政策措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母婴保健法》、《教育法》等国家大法相配套,形成了儿童权益大保护体系,有力地保护了儿童的生存、发展权。组织保障。为了切实保护儿童权益,立法、司法、政府各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团体都建立了相应的机制,以监督、实施和促进保护儿童事业的健康发展。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负责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立法和执法监督检查。成都市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设有社会与法制委员会监督和促进有关妇女、青年、儿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实施。成都市政府成立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负责协调和推动实施《成都儿童发展规划》;协调和推动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各区(市)县也组建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组织、指导并督促当地的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开展。一些群众性团体和组织,如: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等也承担了大量的保障儿童事业发展的任务。司法保护。成都市在司法程序中十分重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违法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并“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时,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尊重违法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法院对14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我市公安机关5年来共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637人。儿童用品安全保障。为维护儿童的身心健康与安全,成都市对儿童用品生产的质量和安全性能实施严格监管,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开展大规模地查处。在此基础上,积极推动儿童用品的生产与研发,连续组织开展儿童用品博览,促进儿童用品的繁荣和发展。国际合作。为促进儿童保护领域的国际合作,成都市政府和社会力量在扎实、有效地做好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工作的同时,还积极参与有关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活动。近年来,先后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英国救助会、美国半边天基金会等国际组织就外地来蓉流动儿童教育援助、流浪儿童特殊教育、孤残儿童教育等项目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合作,得到了有关国际组织的好评。二、儿童的健康与保健成都市政府和社会各界高度重视儿童的健康和保健,为保护儿童的生命和健康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成效明显。医疗卫生保健。成都市建立了符合市情的妇幼卫生服务体系,为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战略目标,遍布于城乡的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向广大儿童提供卫生保健和计划免疫服务。成都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初成功地消灭了天花这一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传染病。在全市范围内普及儿童计划免疫工作,接种卡介苗、百日咳、白喉、破伤风、麻疹、脊髓灰质炎的疫苗。这项工作的开展,有效地降低了相应传染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成都市实施计划免疫工作以来取得了巨大成就,传染病大幅度下降。据全市常规疫情报告资料显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