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要有选择的忽略那些对集体影响不大的个别行为,给幼儿自己去解决问题的机会。当两个幼儿发生争执的时候,教师不要立即介入。因为许多问题可以由幼儿自己解决。幼儿也需要更多的机会去锻炼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样的机会越多,幼儿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社会交往的能力就越强。幼儿在试图自己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他们是在自己的思维水平上进行交流的,其交流的内容被互相理解,如果这时教师介入, 以成人的思维水平提出自己的想法,很有可能会引起幼儿的误解。
对待发生较平凡的、有典型意义的错误行为,教师可通过设计情景、组织幼儿讨论的方式,使幼儿明白应该怎么做。在这个过程中, 让幼儿投身处地地站在别人的立场上去想问题,体会别人的情绪和感受,这不仅可以发展幼儿的评价能力,而且也有利于幼儿形成对行为规范的正确认识,并有情感驱动而表现出正确的行为。教是为了不教,真正的道德是自律的道德,逐渐培养幼儿自我评价、自我控制的能力是教师处理幼儿错误行为以及冲突时必须体现的教育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