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妈咪爱婴网 www.baby611.com 2013年10月14日 21:09:50

  为确保幼儿园消防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到早发现、早报警、早处理,把火灾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订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如下:

  1、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教职工下班前必须仔细进行安全检查,关闭水电气等。

  2、幼儿园安排人员值班,晚间锁门前仔细检查各部位,尤其是防火重点部位,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处理并向单位领导汇报。

  3、幼儿园防火员应经常巡查校园内外的辖区,经常检查消防器材和设施,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4、幼儿园每月应由主要领导带队,负责人参加,对本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应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应落实好防范措施,重大隐患在整改完毕前不得继续使用。

  5、重大节日、寒暑假前应由园领导带队,教职工参加,对全园进行安全大检查。

  6、重大活动开始前必须由园领导对活动场所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对用电负荷等进行核实,应急照明是否完好,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齐备,必须指定专人打开疏散门,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7、幼儿园设立兼职防火员,经常巡查全园公共部位、消防重点部位、重点实验室等,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处理和向部门领导汇报。

  8、兼职防火员经常检查和维护全园公共部位的消防器材和设施,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9、保卫人员担负着全园的巡逻值班任务,发现火情及时扑救、向领导汇报和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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