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厨房防火条例

妈咪爱婴网 www.baby611.com 2011年12月23日 21:51:50

  1、  定期进行消防知识的学习,消防设备的使用练习,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和技能。消防学习无故不得缺席,违者罚款30元。

  2、  消防设备,消防龙头、灭火同等,不得挪用,违者罚款50元。

  3、  炉灶由故障,要立即报告,并停止使用,以免发生事故,违者罚款50元。

  4、  炉灶(包括煤气炉)点燃后,要做到人离火息,并关好油气阀门,违者罚款50元。

  5、  厨房、宿舍严禁吸烟,违者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200元,第三次开除。

  6、  用电设备,如蒸饭车、消毒箱等,发现故障,要立即报告,请专业维修人员修理,不准继续使用,违者罚款30元。

  7、  园内电线不准乱接乱拉,违者罚款30元。

  8、  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厨房,违者罚款100元。

  9、  消毒时人不能离开,完后要切断电源,违者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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