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明确幼儿园工作中的安全责任,维护幼儿园内部安全和稳定,特制订幼儿园安全工作岗位职责,具体职责如下:
1、每天对车辆进行检查,不开病车,确保行车安全。
2、谨慎驾驶,按章行车,严禁超速行驶。驾车前不饮酒,保证充足的睡眠。
3、每三个月对车辆进行一次保养,每半年对车辆进行检测,确保车况良好。
4、在接送幼儿的过程中,协助班车护送员做好乘车幼儿的人数清点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幼儿的安全。
5、未经园领导同意,不得私自动用校车,不得将校车钥匙移交他人。校车每天入园。
6、外单位借用校车,须经园领导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