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易燃爆剧毒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妈咪爱婴网 www.baby611.com 2012年06月16日 15:30:05

  1、 在园区不准生产、经营、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因教学、生活、施工所需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必须执行国家关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规定,建立保管、领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2、 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人员,需经过消防专项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3、 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不得在幼儿园居住、学习场所及周围200米内生产、储存危险品。

  4、 园区各部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和不定期对所属部使用危险物品情况进行安全检查或抽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存档备查。对不安全因素,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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