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行为十不准

妈咪爱婴网 www.baby611.com 2012年08月16日 10:17:59
  1、不准大声吓斥、体罚幼儿;2、不准穿奇装异服、高跟鞋、披长发;3、不准吃幼儿加点食品、或在公共区域吃东西;4、不准让幼儿脱离老师的视野;5、不准让陌生人把幼儿随意接走;6、不准接受家长送给的任何礼物;7、不准让幼儿的活动区域脏乱不堪;8、不准对幼儿生病、拉尿裤子视而不见;9、不准开展无准备、无计划的教育活动;10、不准在带班期间收发短信、手机聊天或长时间接打电话。

互联网 baby611.com
  • 幼儿园教案_分类
  • 关注我们
  • 本类随机推荐
  • 最新教案专题
  • 幼儿园课件
  • 幼教微信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