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查阅档案资料制度

妈咪爱婴网 www.baby611.com 2012年10月29日 16:35:33

  一、档案资料一般不准借出,只在室内阅览,如特殊情况必须借出时,要严格履行手续,借阅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如有需要时,必须经档案人员同意办理续借手续。

  二、要严格保密,查阅档案资料的人员,在阅览资料时,只限予批准的内容和范围。对批准借出、摘抄复印的档案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准公布翻印、转借和扩大借阅范围。

  三、要爱护档案资料,不准污损、涂改、圈点、折角、拆卷、抽页等,对损害档案者,视情节严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履行借阅手续,借出档案资料,要登记、签字,归还档案资料时,要认真记检查,发现问题,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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