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体育课、课间操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责任人:体育教师
1、学生上体育课必须着运动服装、运动鞋。
2、体育教师要组织好课堂教学,不得中途离开课堂。
3、如上到有一定危险性的体育教材如跳马、单双杠、铅球、跳高等时,教师要在教学场地对学生进行保护与帮助,并安排学生干部协助。如因为教师组织课堂不力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由任课体育教师负完全责任。
4、学校在组织学生做课间操时,一定要安排专人管理,集队速度不宜要求过快,禁止学生在楼梯、过道互相追逐打闹。
九、实验室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责任人:任课教师、实验
1、上化学实验课的教师和实验员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禁止学生接触有毒易爆危险品。详细记录有毒试剂药品的名称、数量、使用消耗情况,限量发放,准确登记,用剩要全部上交,实验器材、药品不能放在办公室。
2、实验产生的有毒或腐蚀性废物、污水要按环保部门的规定处理,严禁随地倒放。
3、上物理实验课的教师和实验员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实验前要检查所有的电路以及开关、接头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十、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化
责任人:任课教师
1、任何教师、班主任不得随意把学生驱逐出教室或校门,如有违反,学校将给予纪律处分。如由于驱逐学生而造成学生意外事故的,由当事人负完全责任。
2、任何教师、班主任不得体罚学生,如有违反学校将给予纪律处分。如由于体罚学生而造成学生意外事故的,由当事人负完全责任。
3、上课期间,教师要负责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没有经过学校政教处、保卫科的同意,任何人不得把学生从课堂带走。如有违反规定导致学生发生意外的,由该教师负主要责任。
十一、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责任人:大队部、保卫人员、班主任
1、学校、大队部、保卫科要经常通过集会的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和班主任签订安全责任状。
2、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识教育。班主任必须有安全记事本,每次安全教育都要有记录,学校大队部要随时检查。
3、全体教职员工都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学生有危险行为要及时制止并通知班主任、政教处进行教育。
以上制度,希望同志们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将交由上级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