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校卫队管理人员夜班带班规定

妈咪爱婴网 www.baby611.com 2012年11月22日 23:08:32

  1 、校卫队管理人员夜班带班是指《报警服务中心夜班带班表》上所安排的校卫队管理人员的夜班。

  2 、夜班上班时间为 22 : 00 -- 06 : 00 。上班期间带班人员全面负责夜班期间的各项工作,白天休息。

  3 、夜班带班人员要对巡逻组和门房上班情况加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每晚检查不少于 5 次。

  4 、负责事件、案件的前期处置工作,并及时通知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处理。一般情况第二天向队务会进行报告,遇有紧急或重大情况应立即向队务会报告,同时向处领导进行汇报。

  5 、布置有关临时性工作,参与有关临时性工作的落实完成,并对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后报队务会。

  6 、督促班长、队员遵守纪律、认真工作,发现违纪情况,现场做出处理。

  7 、详细纪录夜班班长、队员的工作情况。

  8 、按照《督察办法》有关规定,加强工作落实。

  9 、检查要按照工作要求进行,要全面到位,采用步行的方式。


互联网 baby611.com
  • 幼儿园教案_分类
  • 关注我们
  • 本类随机推荐
  • 最新教案专题
  • 幼儿园课件
  • 幼教微信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