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校卫队管理人员夜班带班是指《报警服务中心夜班带班表》上所安排的校卫队管理人员的夜班。
2 、夜班上班时间为 22 : 00 -- 06 : 00 。上班期间带班人员全面负责夜班期间的各项工作,白天休息。
3 、夜班带班人员要对巡逻组和门房上班情况加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每晚检查不少于 5 次。
4 、负责事件、案件的前期处置工作,并及时通知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处理。一般情况第二天向队务会进行报告,遇有紧急或重大情况应立即向队务会报告,同时向处领导进行汇报。
5 、布置有关临时性工作,参与有关临时性工作的落实完成,并对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后报队务会。
6 、督促班长、队员遵守纪律、认真工作,发现违纪情况,现场做出处理。
7 、详细纪录夜班班长、队员的工作情况。
8 、按照《督察办法》有关规定,加强工作落实。
9 、检查要按照工作要求进行,要全面到位,采用步行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