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幼儿园可供教师使用的专用多媒体教室为三楼多功能厅。
2、专用教室原则上专供本学校教师使用,专用教室设备原则上不得外借。
3、专用教室、专用教室设备如有外校人员需要使用,需报批校领导批准,方可外借或使用。
4、教师不得擅自操作专用教室控制室的机器设备,原则上只允许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操作。
5、专用教室使用者必需填写专用教室使用登记表。
6、当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关机并马上报告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人,不准擅自拆装机器。
7、教师使用结束后,需及时通知相关老师关闭专用教室的机器设备,教师不得私自关闭电源等。
8、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在下班前,要检查电源是否全部关闭,并进行常规性的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