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幼儿园教师奖惩制度

妈咪爱婴网 www.baby611.com 2013年06月20日 23:43:15

  一、奖励

  1、对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等情况的教职工颁发全勤奖每月50 元。

  2、每学期对遵守园内安全制度,未发生安全事故的教职工颁发安全奖200元。

  3、对个人获园级、镇级、市级、省级等奖项的教职工给予奖励;对能积极在各类刊物上发表文章或作品的教职工给予奖励,奖励办法参照《特殊贡献奖》有关规定。

  4、对指导本班幼儿获园级、市级、省级荣誉的教职工给予奖励,奖励办法参照《特殊贡献奖》有关规定。

  5、每月对一日常规检查评比中获得"好宝宝班"称号的班级给予50元的奖励。

  6、每月对各项工作中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全额的月考核奖。

  7、对获得"金点子"奖的教师奖励50元购书款。

  8、对取得大专学历的教师,学费每门报销50元,工资每月增加50元;对取得本科学历的教师,学费报销三分之一,工资每月增加50元。

  9、对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工资每月增加100元。

  二、处罚

  1、教职工应自觉遵守园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无故违反幼儿园的规章制度,园方可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处罚条例中未涉及的违纪行为,须经园领导班子讨论,做出相关的处罚。

  2、对迟到、病假、事假教师的处理办法参照《教师出勤考核细则》。

  3、带班时间内,教师私自离开幼儿,又未能安排其他人代班,给幼儿的生活造成安全隐患者,按违纪处理,酌情扣除月考核奖。

  4、带班时间内,教师未履行职责,与他人闲聊,或独自做与工作无关的私事视作违纪,0酌情扣除月考核奖。

  5、无故缺勤、擅自离岗的教师作旷工处理,每天扣除50元,5天以上作自动离岗处理。

  6、如出现安全事故,处理办法参照《班主任》考核细则。

  7、如有体罚、变相体罚者,园领导将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如无悔改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8、教师之间搞不团结,影响幼儿园正常工作的,园领导给予调解及批评教育;一意孤行,激化矛盾者,幼儿园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9、教师发生个人生活作风问题,并且严重影响幼儿园声誉,幼儿园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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