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管理,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建立有效的安全预防机制,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不受伤害,经园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制定《呼市实验幼儿园大型活动审批制度》。
一、各年级组、各班级不得利用节假日组织幼儿进行大型的春游、效游等活动。
二、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确需组织幼儿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在有可靠的安全保卫措施前提下,需报分管园长批准,并将安全防范方案报保教办备案。
三、幼儿园组织的文艺汇演等大型活动由保教办写出申请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由一名园领导抓安全防范工作。
四、在活动的开展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责任人要处理及时,并及时上报园内主要领导,未及时上报或延误事故处理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