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幼儿园民主建设,保证园务公开,按照:“五明确,三满意,一加快”的要求规范到位,特制订如下监督制度:
1、根据《市教育局校务公开实施意见规定》,对幼儿园园务公开的内容和公开的时间进行监督。
2、设立“园务公开联系箱”一只,挂置在园门口。联系箱钥匙由监督小组负责人保管。
3、设立监督电话于园长办公室,号码为**。
4、建立园务公开监督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