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幼儿园消防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教职工具体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奖惩。
二、定期向教职工及幼儿进行消防安全教育,讲授消防安全知识,并组织相应的消防演习活动。
三、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1、消防安全措施落实,火险隐患及时消除,消防器材、设备完好,无火灾事故,工作成绩突出。
2、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事迹突出。
3、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事迹突出。
4、积极扑救火灾,对抢救师幼生命、财产、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有显着贡献者。
5、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着贡献的。
三、对违反消防法规的,根据情节轻重和火灾事故的损失情况,给予批评、警告、刑事处罚。造成财产损失的,责令其赔偿。造成人员伤亡、单位财产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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