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劳动人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二、树立正确的儿童观,一视同仁,热爱和尊重每个儿童,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恐吓,体罚或变相体罚及其他摧残儿童身心健康的行为。
三、勤奋学习,努力提高思想、文化和业务水平。勇于创新,勤于总结,努力探索,为幼教事业多做贡献。
四、诚恳待人,团结协作,尊重家长,热情服务,不谋私利,积极向社会、家长宣传科学育儿知识。
五、为人师表,谈吐文雅、仪表端庄、举止大方、严于律已、遵纪守法、维护公德、爱护公物、讲究卫生、勤俭节约,做儿童的表率。
六、严格要求自己,工作中做到"六心"、"四满意"。六心:工作有责任心,照顾幼儿细心,;接受意见虚心,改正缺点诚心,接待家长热心,使家长放心;四满意:家长满意,幼儿满意,领导满意,自己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