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职工奖惩条例(2)

妈咪爱婴网 www.baby611.com 2013年10月15日 21:48:09

    1、迟到、早退的(包括值日、值班)每次扣10元;旷工一天处罚60元。
    2、上班时间班内串岗的,每次处罚20元;
3、病事假(病事假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在假条上注明请假期间顶班人员及其签字)每天扣发10元。
 4、没按规定时间完成各类计划总结、未按规定备课、未认真完成各项活动(晨午检、消毒、服药等)记录的,每次处罚5元。
    5、无特殊情况,班级幼儿出勤率低于(大班95%,中班90%,小班85%)规定比率的,处罚本班老师10元/月。
6、缺席各类会议、学习活动处罚5元/次,并扣除当月全勤奖。
7、在各类业务研讨活动中,不积极参与、不做笔记、做私事、谈聊与活动无关话题,经提醒后仍未改进的处罚5元/次。
    8、因保管不力或违规操作,造成公物(教具、图片、仪器、电教设备、音像碟片等)损坏或遗失的,按所损物品适时价值分责任赔偿。
    9、在管理幼儿午睡时干私事、打瞌睡致使幼儿午睡率不达95%的,每次处罚5元。
    10、无特殊情况,幼儿户外活动(如入厕、大型活动时等)不配班者或配班不认真者,每次处罚5元。
11、 无正当理由,拒绝园领导分配的工作或不完成任务的,每次处罚100元,且年度考核不能评优秀。
    三  日常安全卫生管理
1、因教师看护不力,导致幼儿被抓伤、咬伤、摔伤的,视其严重程度(以医院诊断为主),一次处罚50——100元。若引起闹事或者不良影响者,一次处罚200元。
2、因看护不力致使幼儿发生意外伤害(缝针、骨折等)一次处罚100元;若后果严重者,聘请人员予以解聘;在职教师在全园教师大会上作深刻检查,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若出现特大安全事故,除扣完安全奖外,还将接受行政处罚和司法处理。
3、隐瞒事故不报并造成不良影响者,每次处罚100元,后果严重者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4、幼儿上厕所、户外活动保育员和教师同时在场。若出现安全事故因没有教师指导而摔伤的,家长反映情况属实的,一次处罚100元。
5、离园时错交接幼儿,一次处罚50元。
6、幼儿放学或中途离园,未按照本园接送制度交接的,每次扣20元;若在此时段出现安全事故处罚100元,由主班老师承担主要责任,另一位老师承担次要责任。
7、在园时间幼儿擅自出走,处罚当班老师100元,造成恶果者,当班老师承担全部责任。
8、出现安全事故教师处理不当,致使家长要求退费退园的,视情节轻重处罚100—200元。
9、课间做危险的游戏造成安全责任事故,当班教师负全部责任且处罚100元。
10、幼儿乱涂、乱画、损坏公物,践踏园内花草树木,处罚当班老师20元。
11、幼儿将大小便拉在身上,当班教师和配班教师不及时换洗(包括衣裤),若遭家长投诉,情况属实,一次处罚20元。
12、浪费水电,开长明灯,长流水,离园后未关水、电,每次处罚班主任、配班老师各20元。
13、私自将幼儿食品(饭菜、点心)或幼儿园公物带回家,一次处罚20元。
14、住户擅自调换或者出租(借)公房的,按市场标准追缴房租,并强制收回房屋。
15、幼儿饮水杯、毛巾未专用和按天消毒的,每次处罚班主任、配班老师各10元。
16、离园后,教室、寝室或清洁区不干净整洁、门窗没有关好的,一次处罚当班人员5元。
17、卫生检查评比,均分在7分以下,处罚班级奖10元。
18、值周领导不到位,每次处罚10元。
19、因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而造成的事故,由园方承担相应责任,园长、分管安全的副园长、值周领导每次处罚10元;对安全隐患知情不报的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四  食堂服务管理
1、不服从分配,不采纳正确意见者处罚100元。
2不按时供应饭菜,每人每次处罚20元,因个人原因导致开饭推迟,一次处罚50元。
3、出现一次生饭、菜或烧糊处罚每人100元。
4、幼儿饭菜里发现一次有头发、虫子或其他污物等不卫生,一次处罚每人10元。
5、幼儿用具(包括碗、勺子、杯、毛巾、饭菜桶等)、炊具未按规定擦洗、消毒,不妥善保管,移作他用的,处罚责任人10元。
6、厨房内外不卫生净洁,每次处罚20元。
7、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岗、串岗,每次处罚20元;
8、非工作时间厨房未上锁,每次处罚保管20元。
9、主厨食物未烧熟烧透,玩忽职守,造成食物中毒事故,对操作人员每次处罚200元,并承担法律责任。
10、饭菜未按规定留样,或留样不规范,处罚10元。
11、对已登记注册的财产造成流失的,按财产价值给予保管员一定的处罚。
12、执行制度不力,发生火灾、盗窃、投毒等重大事故,处罚厨房分管人员200元,操作人员每人50元,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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