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幼儿园成立传染病防治领导机构,有专人负责幼儿园疫情报告工作。
二、加强晨检,并了解幼儿健康状况和发病情况,根据季节特点监测幼儿中常见病和季节性传染病发病状况。
三、定期对幼儿进行体格检查,发现患者立即确诊,并于第一时间报告。
四、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在最短时间内(1小时)立即上报县教育局和县疾控中心,并按规定迅速控制患者及密切接触者。幼儿园与疾病控制中心配合并做出相应的隔离控制措施。
五、发现乙类传染病时,6小时之内立即报县教育局和县疾病控制中心,并按规定对患者做出相应的隔离控制措施,以防止传染病进一步扩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