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师师德演讲稿(3)

妈咪爱婴网 www.baby611.com 2018年12月07日 02:10:32

  一般人只知道和长辈谈话时,抱胸跷腿是无礼的行为,其实即使是与朋友、同事的交谈也应避免这种不礼貌的姿势,尤其是对初次见面者,这种姿势的出现,会使对方认为你不愿与他做进一步的沟通,甚至认为你态度傲慢而对你产生不良印象。

  和人谈话时,找出共同的话题,比如喜欢的运动、旅行或是文艺爱好等能引起共鸣的话题,的确有助于缩短彼此之间的疏离感。但是如果关于宗教、政治等敏感问题,除非是很亲密的友人,否则最好避免谈论这些话题,以免产生对立的现象。

  另外,关于学历、家世等方面的问题也应该避免。谈论对方的学历、家世等个人背景问题,或多或少都会带有"评价"的感觉,如果对方很在意自己的学历或家世,这种谈论将会刺伤对方的自尊心,幼儿教师师德演讲稿使他觉得受到伤害。也许你毕业于一流的高级学府,拥有足以自傲的学历,让你能够侃侃而谈,但是在人群中谈话,或与他人初次见面时,仍应该尽量避免谈论对方学历;假如你已经脱口而出,也要仔细观察对方的反应,对方若面有难色,不愿多谈,你就必须赶紧转移话题,避免让对方觉得不受尊重。

  优雅的谈吐就像整洁的仪表,会使人觉得十分愉快。如果你能习惯运用高尚文雅的辞令,即使偶尔开个玩笑,说些俏皮话,对方仍旧能够感受到你内在的涵养气质,而乐于与你交谈。相反的,如果你行为举止粗鲁,满口粗话,则会让对方认为和你谈话是件辛苦的事,甚至浪费时间。因此,平日应该练习谈话的技巧和优雅的举止,让对方留下良好的印象。

  严守身份,体现个性据《演讲与口才》载:1964年4月,陈毅外长率团到印尼首都雅加达参加在那里举行的第二次亚非会议筹备会。他和印尼总统苏加诺一见面,就发现双方在开会的时间、地点上的意见不一致。按照苏加诺的想法,第二次亚非会议的地点仍在印尼的万隆,时间就定在当年,陈毅说了自己的意见:第一次亚非会议已在万隆开过了,第二次亚非会议应选在非洲国家开。陈毅对苏加诺总统说:

  "非洲的独立国家有40个之多,总统阁下如果主张在非洲开,就是支持了非洲的斗争,这样你就站得高、看得远,顾全大局,表现了政治家的风度,证明你没有什么私利打算,你去发言就响亮。"陈毅的发言高瞻远瞩,鞭辟入里,苏加诺一听,觉得很有道理。但他仍坚持当年开。陈毅就以幽默的语言诙谐地说:

  "你是总统,我是元帅,我给你当个参谋长,幼儿教师师德演讲稿你要不要呢?--好,你既然要我这个参谋长,就听听我的意见。我认为最好在明年开。为什么?因为今年7月有阿拉伯首脑会议,8月非洲首脑会议,10月不结盟国家会议,以后又有什么英联邦会议、联合国大会,这些国家领导人长期在外面开会怎么行呢?亚非会议和不结盟会议,不应该互相竞争,而应当互相补充,即使要竞争,也不必用抢先开会的办法竞争嘛。"对陈毅的幽默风趣和军人本色,苏加诺总统十分欣赏,最后,双方就地点、时间问题大体达成了一致意见。苏加诺感慨地说:"我与其他国家领导人谈话,从未象与你这样谈话。"据《演讲与口才》刊载,1979年1月,当邓小平作为副总理访问美国,在签署两国领事、贸易、科技、文化协定时,美方有人问邓小平:"当美中决定实现关系正常化时,你在中国遇到了政治上的反对了吗?"在场的人都急切地等待邓小平的回答。邓小平开始说:"有呀!"稍停一会儿又补充一句:"我在中国的一省遇到了严重的反对,那就是台湾呀!"在言谈论辩中,巧妙地运用"喻"或"比"的手法,利用事物之间的相似性、相关性和相对性,借实比虚,借浅比深,借比求同,借比显异,让人们在事物的相互比照中更具体、更深刻、更全面地悟出事物的性质和道理来。

  妙喻巧比分以下三种类型:

  1.喻证法,就是以生动的比喻为据,用形象的喻体所包含的浅显之理,来证明比较抽象的被喻体(本体)事物具有相同的道理。

  喻证法又分明喻证法、借喻证法、博喻证法、引喻证法四种,(1)明喻证法,即运用修辞中明喻的手法,在谈辩中把借用的喻体事物和与之相似的本体事物同时摆出,形象、深刻地显示两者之间在性质、道理上的相似性;(2)借喻证法,即在言谈中运用借喻的手法,不提所证的本体事物,也不揭示喻体与本体的相似性,而只言所借的喻体事物,幼儿教师师德演讲稿让听者自己借此悟彼,从喻体事物的属性、道理中理解与之相似的本体事物;(3)博喻证法,即在谈辩中连续用三个以上的比喻,从不同的角度,或不同的层次,或不同的阶段上去证明所喻本体事物所包含的性质或道理;(4)引喻证法,即引用寓言、典故、神话传说等证明所喻本体事物的道理。

  运用喻证法时,应注意见个问题:其一是比喻者与被比喻者要类相异、理相同。只有类相异,才能作比喻;只有理相同,才能由此及彼作推理。其二是比喻要贴切,即喻体与本体在比喻点上要有内在的性质联系,存在共同的道理。反之,苦两者毫无共同之处,却去牵强附会,只能让人啼笑皆非而不屑一驳。其三是,喻证法虽然形象生动、浅显通俗,但由于喻体本体毕竟是两类不同的事物,具有不同的本质属性,因此,它推出的结论带有一定程度的或然性。

  2.类比法,就是根据同类或相似的事物应有相同或相近的基本属性和规律的道理,由已知事物具有某种特点、属性,从而达到形象、生动地反驳对方观点,论证己方主张的目的。

  对比法,就是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事物异同性质的比照,论证事物的是与非、同与异。具体而言,包括三方面:其一是相关对比法,即将两个相近似的对象加以对照,使人们借此识其"同",辨其"异",从而使自己的观点更鲜明、更突出、更深刻。其二是正反对比法。即通过把两类相对立的事物相应的方面加以对照,使两者的是与非、真与伪、优与劣互为衬托,相得益彰,从而更有力地论证己方观点的正确、对方观点之荒谬。其三是多比排它法,即把三个以上的事物同时摆出来加以对照,从比较中排劣存优。

  运用对比法时,应注意几点:(1)用以对比的对象之间必须存在可比性,亦即它们应共同具有某些相同因素作为比的前提。幼儿教师师德演讲稿没有一定的前提,缺乏可比性的事物,对比是没有意义的。(2)将两事物作多方面对比时,各方面应具有对应性。(3)若对比的是两对象的局部,则所比内容必须具有本质意义,谨防以偏概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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