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必须有“独特性”存在。
所谓的“独特性”,就是“与众不同”,是新颖的、超越传统的、令人意外的。也就是在解决问题的时候,能从特别的角度来思考,能用特别的方法来解决。“独特性”会使原本普通的事物变得奇妙,使不能解决的问题迎刃而解。比如,前面故事里那个4岁的孩子之所以能“玩得不亦乐乎”,就是因为他能用“独特”的方式来玩——“一会将跳绳绑在双杠腿上当‘摇篮’,一会拿起皮球当‘保龄’,一会又将球网当成‘铁丝网’,学着解放军叔叔匍匐前进”,他赋予了跳绳、皮球等新的、与众不同的意义。
正因为“创造性”需要“问题”和“独特性”,所以才更加强调“独处”。因为只有当孩子独处的时候,才可能有“问题”。比如,他想拿到小桌子上的书,但他却不够高;他想去抓旁边的玩具,但他的手不够长……试想如果周围都是大人,都是帮手,他的愿望还能产生问题吗?多半是“孩子,想要这个是不是,来,妈妈给你!”没有了“问题”,当然也就失去了创造的前提。
而有了“问题”,就一定有创造吗?当然也不是,还需要“独特性”。对于那么小的孩子而言,怎么样才可能独特呢,当然是在没有限制与指导的时候,才可能展现“独特”。否则,大人早将预定的答案给了孩子,孩子的问题一下就解决了,还要什么“独特性”?前面故事中的那个7岁孩子之所以“做事一板一眼”,思维定势——“跳绳就是跳的,皮球就是拍的”,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周围的大人太细心了,细心地连怎么玩、怎么动都规定好了,以至于这个孩子根本没有机会“独特”了。相反,那个4岁的孩子,恰恰是“独处”惯了,至少是有充分的“思维上的独处”,也就有了太多可能独特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