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互联网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李欲晓说,基础电信运营商既掌握渠道,又同时涉足增值服务,经营资讯内容,目前对提供淫秽信息的服务商,是“发现一个查处一个”,整顿、关闭甚至追究刑事责任,但对于运营商在其中应负何种责任,却比较模糊,近乎空白,“最大的受益者却不承担主要责任,这不能不说是个巨大的漏洞和盲区”。
李强表示,打击网络色情应不仅仅局限于“关闭网站”,而应加大监管力度,彻底斩断背后的利益链,尤其要加强对运营商的监管和责任追究。
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网监支队负责人说,在打击淫秽网站经营者同时,应当整治与网络淫秽色情利益链有关的网络接入服务商、网络广告商和第三方支付企业,切断网络淫秽色情违法犯罪活动的利益链,净化网络环境。
李强建议,应该成立一个包括管理和技术两个层面的机构,定时发布互联网监控数据,如合法网站的白名单,以及非法网站的黑名单,实施互联网接入白名单制度;同时实现预先监测,自动封堵,提前打击。
通信专家项立刚等不少研究者建议,借鉴其他国家的青少年色情防治法,规定我国青少年色情的防治原则、防治手段等,以法律的形式严厉打击手机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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