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童年最早的记忆大约是2、3岁时,在游玩中由于任性,被父母扔在公园中。当时的我痛哭流涕,口里喊着“爸爸妈妈”,而我的父母却躲在树丛后静观我的表现;路人冷眼旁观、指指点点却没有人伸出援助之手……
反思这段经历,我总是埋怨父母的冷酷无情,这次被抛弃、被冷落、被嘲笑、被戏弄的经历成为我永远的创伤。可是父母认为这是对我任性的惩罚,应变力的考验,勇气和胆识的锻炼。 这种惩罚是否恰当,我与父母的观点究竟孰是孰非? 惩罚到底是否必须?答案是肯定的。作父母的无人不爱护自己的子女,但那种自然的爱一旦离开了理智的严密监视,就象自己在泉水的源头下了毒药,日后亲身喝到苦水却又感到奇怪,因为 “种种恶劣的习惯”都是从小养成的。
培养孩子对父母的尊重是人类许多源远流长的优秀家庭教育原则中最重要的一条。如果父母不能对孩子进行一定程度的惩罚,当孩子公然对抗和挑衅父母的权威时,父母就没有直接、有效的手段,孩子就有可能成为小独裁者和终生的叛逆者。 人的一生很难保证顺心的时候多,如果不能忍耐,就没法适应社会。为孩子一生着想,应该从他们很小的时候就克制自己的欲望,而纯粹服从于理性所认为最好的指导。这也许会给他(她)带来感情上的痛苦,而教育的目的就是让儿童及早习惯并自觉愉快地忍受这种'痛苦'而不感到是痛苦。
何时需要惩罚?
“打”是惩罚儿童的方法中最坏的一种,也是最后的一个,只有处在极端的情形之下(顽梗或反抗),在一切比较温和的方法都试验过了,都失败了,才可以采用。婴幼儿期是塑造孩子良好品行的关键时期,正如江河的源泉一样,水性很柔,一点点人力便可以把它导入它途,使河流的方向根本改变。所以对儿童要及早管教!成人应该让孩子在痛苦中记住“不尊重别人是错的,欺负别人更是不应该的”。
怎样管束孩子不合理的要求呢?
1. 在运用惩罚前请你们一定要三思而行,至少给孩子一次改过的机会。
2. 不要用手打孩子,因为手应该是被用来表达爱的东西--去紧握、拥抱、轻拍和爱抚的。眼睛的威慑与表情的冷漠同样也能起到效果。
3. 不给予奖励本身也是一种惩罚。在罚完孩子后要不失时机地抚慰孩子,给孩子阐明服从的理由,让惩罚有一个充满爱的结束。
人的一生也许很难逃避痛苦,即使没有体罚,精神的压抑也在所难免。但是童年就过早体验身体的磨难,心理摧残,很容易引起心灵的扭曲。惩罚不应该是孩子的心结,而应该是一门挫折艺术。感谢惩罚,因为只有接受教训才会免受社会更大的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