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定期开展艺术教育活动,在做好艺术教育普及工作的基础上注重提高。学校艺术团(队)常年开展活动。
(4)重视艺术教师队伍建设,有专职艺术教育师资,对从事艺术教学的教师有激励措施,按国家和省有关要求,规划和建设艺术教育设施,艺术教育教学条件明显改善。
(5)积极开展美育节各项活动,有一定的艺术教育成果。
4、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艺术教育事业。
(2)事业心强,职业道德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3)在艺术教育教学、文艺活动和比赛、教学研究等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或贡献。
(4)热心从事学校艺术教育教学、管理、教科研等工作3年以上。
六、团体奖设置本届美育节中学组设团体总分一等奖1名;小学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幼儿园获奖分数计入所属小学总分)。计分方法:按镇、县、市、省三、二、一等奖,分别计1、2、3、4、5、6、7、8、9、10、11、12分,同一项目取最高分。颁发锦旗和奖金。
七、组织机构为了加强对本次活动的领导,中心学校成立小池镇第十七届美育节组委会,组委会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胡仕林副组长:余中艳 杨劲松 刘金桃 赵展鹏成 员:陈李锋 梅艳灿 胡建新 王太玉 王 晖 许俊英 袁水桥沈文虎 张 洁 杨昌锋 黄学林 李英勇 郭桂林 胡 志杨立安 张天然 刘益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正、副主任分别由杨劲松、赵展鹏同志兼任。
八、注意事项1、各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照县、镇活动方案,制定出本校活动方案,并于3月31日前将纸质方案交中心学校。
2、各学校要在举办美育节活动的同时,结合《省教育厅关于在中小学校广泛开展"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活动的通知》(鄂教体艺[2009]16号)精神,把普及和开展"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活动作为创建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重要内容,在全镇中小学校形成开展"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活动的良好氛围,努力让每一个中小学生享受均等的艺术教育机会,逐步在全镇中小学校形成"人人会唱歌,个个能跳舞"的局面。促进艺术教育课程建设,提高艺术教师素质和艺术教育教学质量。在举办有关活动过程中,要做到"舞台"与"讲台"相结合,"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突出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同时,体现中小学生向真、向善、向美和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
3、各单位呈送材料要及时,不按时呈送材料的单位不参加先进单位的评选,并在期末考核中扣除一定的分数。
4、欢迎各单位踊跃提供本单位开展美育节的文字宣传材料和音像宣传材料。
5、各学校在集中举办展演活动时,要切实加强师生的饮食卫生管理和安全教育,采取措施,确保参赛及观摩师生的健康和安全。各地在集中举办展演活动时,要会同有关单位对演出及展览场地消防安全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6、禁止以举办美育节的名义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