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负责全园教职工的聘任、调整园内工作人员结构,定期对保教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并作出正确评估。
5、全面了解教育、教研、卫生保健及膳食管理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尽量减少工作中的失误。充分发挥教职工的作用,发扬民主,尊重人格,加强"爱心、和谐、团结、向上"的园风建设。
6、全面掌握教职员工的思想动态,开展经常性的政治、业务学习,提高修养。关心教职工的生活,改善生存环境,维护合法权益,增强向心力,提高凝聚力。
7、定期召开家长会,展示教育成果,宣传家教方法,听取家长意见,提高办园质量。
8、及时了解国内外幼儿教育动态,研究幼儿教育新成果,关注幼儿教育发展的新动向。
副园长工作职责在园长领导下,协助园长做好全园工作。
根据国家规定的幼儿园教育纲要,制订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对教师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评估、考核并调配安排他们的工作。
定期深入各班,看活动、看教学计划,有计划地指导、培养教师提高业务水平,抓好全园的业务管理、业务资料积累并归档等行政事务工作。
组织教师业务学习和幼儿教育的研究活动。
、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及时了解吸收幼教工作信息、经验,推动促进幼儿园各项工作的开展。
门卫职责(一) 学习贯彻教育法规,认真学习和详细了解儿园安全管理的法规和文件,提高对门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保护幼儿生命和广大教职工的安全、幼儿园财产当作自己的神圣职责,放在工作的首位。
(二) 执行幼儿园工作计划,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接受园长的检查、指导,定期汇报工作,对园长负责。
(三) 按照幼儿园的规定时间开放大门,严格作息时间,同时也热情对待幼儿家长,为他们提供各种方便。
(四) 陌生人入园必须出示证件进行登记,对来访者要问明来由,及时与园长联系。拾荒者和一切闲杂人员不得进入园内,如一经发现,及时问明情况并劝其离园。
(五) 机动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园内,尤其在幼儿放学时及雨雪天更注意避免发生任何交通事故。
(六) 幼儿放学及园工离园后要及时关门锁门(七) 夜间及节假日要坚持园内巡逻制度,要确保各方财产的安全。
(八) 坚持岗位,工作时间不做和工作无关的私事,不得擅离职守,彻底杜绝幼儿走失现象。
(九) 除做好门卫工作外,并要保证做好门卫包干区的卫生工作。
(十) 完成园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