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食品供应制度

妈咪爱婴网 www.baby611.com 2012年08月16日 09:45:18
  1、供应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符合幼儿每日摄入的营养要求,并力求色、香、味俱全。2、不得供应生拌食品和改刀菜,外购熟食卤味必须经高温充分加热后方可供应。3、食品供应场所具有良好的通风设施,由专人做好日常保洁工作。4、营养员要根据幼儿的特点做到切菜细致,注意花色品种及营养元素的调配,做到荤素搭配、米面搭配、粗细搭配、干湿搭配。5、为体弱儿童、哮喘及过敏性体质的患儿提供病号菜。6、应根据不同季节,随时调整幼儿食品温度。冬季做到五热:热饭、热菜、热汤、热点心、热开水;夏季做到五凉:凉饭、凉菜、凉汤、凉点心、凉开水。7、烹饪后食品及时放入备菜间,烹饪后至供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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