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食品留样制度

妈咪爱婴网 www.baby611.com 2012年08月16日 09:45:30
  1、当日供应的各种菜肴(包括含馅的面制品),应当分别在冰箱内留样48小时。2、每种菜肴留样量为250克以上,并做好留样记录,以便随时检查。3、留样容器为3套,留样超过48小时,及时处理并清洗、消毒容器。4、留样冰箱由专人负责,冰箱内不得放入其他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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