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幼儿园财产由保管员来保管,并建立财产、总账及分类账,凡调入、调出或购买的固定资产必须在保管员定期核对账目。
2、存放有关贵重财产,物资的库房需安装防盗网,防盗门,下班时注意关好门窗,保管仓库钥匙不能随便转交别人,注意保管,否则遗失追究责任。
3、每学期保管员进行全园财产清点工作,如有丢失,损失追查原因,作出处理,清查结果要报主管领导 。
4、教务主任负责保管全园教具,教参工作,负责调出、购入登记,入库后,再发放各级长负责,期末清点。
5、文体艺术类,舞蹈服装、道具,舞蹈老师负责登记入册,期末清点。
6、各班财物所在班老师保管,并登记入册,期末清点。如有丢失或损坏及时报告保管员和主管领导。
7、领用各类物品需办理领用登记手续,使用完后及时归还,如发现遗失或失散在外追查借用人或领用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