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案研究法(一)

妈咪爱婴网 www.baby611.com 2007年01月26日 12:43:58 


  一.个案研究法概述

  1.个案研究法的含义

  教育研究从研究对象的数量上可分为个案研究和成组研究。研究者可以对一个或少数几个对象进行个案研究,也可以把一组或许多被试当作一个组群进行研究。例如,教育调查和教育实验都属于成组研究。在教育统计学上,30个被试以下属于小样本组,30个被试以上属于大样本组。成组研究取样较多,可以作统计处理。所以成组研究的科学性比较大,代表性也强,但成组研究不便于作个别深入研究。在教育研究中,有时需要对个别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而不需要大面积的成组研究。这时,个案研究便是常用的一种方法。

  个案研究法就是对单一的研究对象进行深人而具体研究的方法。个案研究的对象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个别团体或机构。前者如对一个或少数几个优生或差生进行个案分析,后者如对某先进班级或学校进行个案研究。个案研究一般对研究对象的一些典型特征作全面、深入的考察和分析,也就是所谓“解剖麻雀”的方法。同时个案研究不仅停留在对个案的研究和认识的水平上,而且需要认识教育与发展之间的因果关系,提出一些积极的教育对策,以便因材施教。

  2.个案研究法的特点

  (1)研究对象的个别性与典型性个案研究的对象是个别的,但不是完全孤立的个别而是与其他个体相联系的,是某一个整体中的个别。因而对这些个别对象的研究必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其他个体和整体的某些特征和规律。个案研究的目的固然是了解把握某个个体的具体情况,但也要通过一个个案的研究,揭示出一般规律。例如瑞士著名的儿童心理学家皮亚杰通过对少数儿童的个别谈话法,揭示出儿童心理发展的普遍规律。当然,我们需要正确处理好个别与一般的关系。个别虽可以反映某些一般的特征,但个别毕竟不等于一般。个案研究取样较少,其研究的结论代表性也就较小,因此不宜机械地推广到一般中去,需要谨慎地思考和分析,以免犯以个别代替一般的错误。此外,作为个案研究对象的个别,应该具有与众不同的典型特征,不具有典型性的个别,显然没有多少研究价值。

  一般来说,作为个案研究对象的个别应该具有以下三个显著特征:

  第一,在某方面是否有显著的行为表现;

  第二,与这方面有关的某些测量评价指标是否与众不同;

  第三,教师、家长等主要关系人是否都有类似的印象和评价。

  比如对某学生创造能力发展的个案研究,可以看一下他是否经常有些小发明、小创造、小制作;在创造力测验上的得分是否高于常人;教师及家长等对该学生在这,方面的表现诸如脑子活,常提怪问题等是否有较深的印象,能否举出一些事例等。

  (2)研究内容的深入性和全面性

  个案研究既可以研究个案的现在,也可以研究个案的过去,还可以追踪个案的未来发展。个案研究可以做静态的分析诊断也可以做动态的调查或跟踪。由于个案研究的对象不多,所以研究时就有较为充裕的时间,进行透彻深入、全面系统的分析与研究。

  例如,对一个学习差生的研究,往往需要从多方面加以考察,诸如学生学习的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原有的知识基础和学习方法,以及教师的教学和家长的辅导情况。还要进行前后左右的对照和比较。这样就可以对该生进行比较全面而深入的了解和认识。

  (3)研究方法的多样性和综合性

  个案研究有自己的研究方法,如下面要介绍的追踪法、追因法、临床法和产品分析法等。但是,个案研究又不是完全独立的研究方法。为了搜集到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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