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推动我市学前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现状市学前教育一期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实施以来,我市学前教育资源快速扩大,办园条件显着改善,管理明显加强,保教质量显着提升,彰显了普惠性特色,取得可喜成就。截止2014年底,全市共有幼儿园57所,其中公办幼儿园15所,比2011年增加6所。省级示范幼儿园1所;市级示范幼儿园1所;全市在园幼儿9269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86%。
但从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我市教育事业的一个薄弱环节。公办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仍显不足,部分幼儿园"大班额"现象亟待改善;幼儿园运转保障水平普遍偏低,学前教育健康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相对滞后;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问题突出,总体数量和整体素质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幼儿园"小学化"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保教质量和办园行为规范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发展目标(一)总体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发展学前教育的总体要求,逐步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基本建成以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显着提高。到2017年,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2%以上。
(二)具体目标。
1、扩总量。着力扩大农村公办学前教育资源,解决好城镇及城乡结合部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的问题。2015-2017年,新建公办幼儿园8所,基本实现幼儿就近入园、方便入园。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分别达到89%、91%和92%以上。
2、调结构。着力扩大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的覆盖率。到2017年,全市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达到85%以上,其中乡镇及以下入园幼儿基本享受普惠性服务。
3、建机制。建立政府投入、社会投入、家庭合理分担的经费保障机制,做到保安全、保工资、保运转、保发展。制定公办园生均经费标准、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和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建立公办园教师编制核定与补充制度,完善普惠性民办园扶持政策、贫困家庭幼儿入园资助政策等。到2017年秋季开学时,全市乡镇中心幼儿园及以上公办园编制内园长和专业教师的数量占本园教师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乡镇以下公办幼儿园该比例不低于20%。
4、提质量。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建立健全政府牵头、教育为主、多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监管体系,不断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基本消除无证办园和"小学化"现象。提高办园水平,各类幼儿园的师资、班额、玩教具、园舍等达到国家和省规定标准。创新幼儿教师培养培训模式,加强保教研究与指导。全市幼儿园园长、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财会人员、安保人员、炊管人员等持证上岗率达100%,专业教师的幼儿教师资格证持证率达80%以上。
三、主要措施(一)扩大资源总量,提高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的覆盖率。
1、优化学前教育规划布局。将学前教育纳入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制定完善幼儿园布局规划。按照"就近、方便、安全"的要求,明确定点幼儿园,确定办园规模。乡镇以下有小学的地方,或者常住居民有3000人以上的较大集镇都应布点建设幼儿园。将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纳入学前教育发展总体规划。
2、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加大财政投入,积极争取上级学前教育扶持基金,有计划地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园。到2017年底,每个乡镇至少有2所公办幼儿园。适龄幼儿较多、地域较大的集镇,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乡镇中心幼儿园分园;充分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引领和辐射作用,实行乡镇中心幼儿园统一管理,确保乡镇内学前教育均衡发展。
3、补足配齐城镇住宅小区幼儿园。研究出台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实施办法,对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移交、举办以及回收、补建等作出具体规定,不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住宅小区规划不予审批。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要在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移交教育行政部门举办公益性、普惠性幼儿园。将承建单位落实住宅小区配建幼儿园政策情况纳入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并向社会公示。
4、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建立完善普惠性民办园认定和扶持办法,对扶持对象、认定程序、成本核算、收费管理、日常监管、财务审计、奖补政策和退出机制等做出具体规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划拨土地使用权、安排贴息贷款、减免租金、补贴运行经费、派驻公办教师、培训和业务指导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
5、积极推行集团化办园。充分发挥省、市级示范园的办园优势,通过城乡共同体、连锁办园、强弱结对帮扶等模式,推广实施"五统一"(即统一工作部署,统一人员调配,统一目标标准,统一设施配置,统一保教规范)等有效工作机制,以加快薄弱园的提档升级。新建公办幼儿园要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进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由教育行政部门派驻公办园长和适量公办教师,实行集团化管理,并逐年增加公办教师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