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公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由市人民政府确定,报市物价部门备案。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由幼儿园自主确定,报物价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禁自立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和其他名义另外收取费用。
5、强化幼儿园安全监管。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指导,加强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完善安全防护体系,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经常性开展幼儿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认真贯彻《校车安全管理条列》,确保乘坐校车上下学幼儿的安全。幼儿园要认真落实幼儿安全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加强门卫和园内安全管理,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6、加强督导考核。市人民政府是学前教育日常监管主体,发改、教育、公安、财政、编办、人社、住建、规划、卫计、食药监、房管等部门按职能分工,建立工作制度,履行监管职责,落实对幼儿园规划、申办、建设以及日常办学行为的监管。市政府督查室及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加强对各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考核,对落实不力的部门予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