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案研究法(二)(2)

妈咪爱婴网 www.baby611.com 2007年01月26日 12:43:54 

后根据发现的结果去追究其发生的原因。例如,某学生的学习成绩突然下降,我们去追寻他的成绩下降的原因,这就是追因法。追因法正好是把实验法颠倒过来,在实际研究中究竟采用哪种方法须视客观情况而定。

  个案追因研究的实施可以分下面几个步骤:

  (1)确定结果和研究的问题

  第一步工作是确立研究的问题,先把某一结果搞得很确实。如果这一步搞得不够确实,那么在后面的研究中找出的原因也很难说是确实的。例如某校某班级某学科的教学质量特别高,某学习后进生最近有较大变化,学科成绩提高很快等,这些都是已形成的事实,我们可以把它们确立为研究的问题。

  (2)假设导致这一结果的可能原因

  明确了事实发生后的结果,接着就要寻找导致这一结果可能的原因。这些原因最初是假设的,还没有经过验证。假设导致结果的原因应尽可能全面,只要合理就不怕数目多。对已成事实的各种原因之间的关系也要进行假设。这一步骤对于后面工作的进展具有决定意义。

  (3)设置比较对象

  为了追寻导致结果的原因,研究者可以采取两种途径设置比较对象。一种是设置结果相同的若干比较对象,从中找出共同的因素,即前面假设的原因。另一种设置结果相反的若干比较对象,找出相反的因素,从反面找出真正的原因。例如,我们研究某学生品德不良形成的原因,可以找出若干个品德不良学生,从中找出他们品德不良形成的共同因素;也可以找出几个品德优良学生与品德不良学生对比,探究两者成长过程中的不同之处,从而找到学生品德不良形成的真实原因。

  (4)查阅有关资料进行对比

  研究者可以从研究对象的有关资科中看看是否具有前面假设的原因。这一步骤非常重要,要做得特别细致,因为教育现象是复杂的,导致某项结果的原因往往是多方面的。对这些可能的原因又不能等量齐观,它们所产生的作用在程度上有差别。而且,有时在单个考虑每一原因的情况下,原因所表现的作用是一回事;而在把几个原因综合地加以考虑的情况下,这个原因所形成的综合作用就会是另一回事。这种综合作用可能要比原来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原因单独的力量之和大得多。这时就可以看出,在深入研究一些复杂的教育现象的过程中,有时还需要找出原因之间的关系。

  (5)检验

  找出的原因尚有待于进一步检验。最好的检验办法是看有同样原因存在的其他许多事例中是否有同样的结果发生。如果没有的话,这个假定仍然不能成立。如果有的话,二者因果关系的信度就大了。经过初步检验,就可能把那些假的原因淘汰掉,而导致此项结果的某个或某几个真正的原因就可以呈现出来。这时为了慎重起见,还可以多举一些事例反复验证。最后,为了进一步验证得出的结论,还可把这一结论当作假设,有计划地组织新的实验。这样把个案追因法和实验法结合起来研究,所得结论的可靠性与学术价值就更大了。

  3.临床法

  (1)临床法的适用

  临床法往往通过谈话的形式进行,故又称临床谈话法。这一方法既适用于陷入困境儿童的研究,也适用于正常儿童的研究。前者旨在解决个案的问题;后者旨在由特殊个案发现儿童发展的一般规律。临床谈话法的方式可以是口头谈话,即面对面地交谈;也可以是书面谈话,即问卷谈话。口头谈话是会谈双方的一种互动过程,特别是教师对学生的谈话。教师一定要首先解除学生的紧张、焦虑、防御、冷淡的心理,要创造轻松自如的谈话气氛。教师要以平等的身份参与谈话,不能居高临下,咄咄逼人。谈话过程不能是教师问一句,学生答一句,要变学生的被动应答为主动回答。同时,教师的提问要以封闭性和开放性问题交替询问。书面谈话一般按问卷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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