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建议:
1.创造条件让幼儿接触多种艺术形式和作品。如:
·经常让幼儿接触适宜的、各种形式的音乐作品,丰富幼儿对音乐的感受和体验。
·和幼儿一起用图画、手工制品等装饰和美化环境。
·带幼儿观看或共同参与传统民间艺术和地方民俗文化活动,如皮影戏、剪纸和捏面人等。
·有条件的情况下,带幼儿去剧院、美术馆、博物馆等欣赏文艺表演和艺术作品。
2.尊重幼儿的兴趣和独特感受,理解他们欣赏时的行为。如:
·理解和尊重幼儿在欣赏艺术作品时的手舞足蹈、即兴模仿等行为。
·当幼儿主动介绍自己喜爱的舞蹈、戏曲、绘画或工艺品时,要耐心倾听并给予积极回应和鼓励。
(二)表现与创造
目标1 喜欢进行艺术活动并大胆表现
3~4岁4~5岁5~6岁
1. 经常自哼自唱或模仿有趣的动作、表情和声调。 2. 经常涂涂画画、粘粘贴贴并乐在其中。1. 经常唱唱跳跳,愿意参加歌唱、律动、舞蹈、表演等活动。 2. 经常用绘画、捏泥、手工制作等多种方式表现自己的所见所想。1. 积极参与艺术活动,有自己比较喜欢的活动形式。 2. 能用多种工具、材料或不同的表现手法表达自己的感受和想象。 3. 艺术活动中能与他人相互配合,也能独立表现。
教育建议:
1.创造机会和条件,支持幼儿自发的艺术表现和创造。
·提供丰富的便于幼儿取放的材料、工具或物品,支持幼儿进行自主绘画、手工、歌唱、表演等艺术活动。
·经常和幼儿一起唱歌、表演、绘画、制作,共同分享艺术活动的乐趣。
2.营造安全的心理氛围,让幼儿敢于并乐于表达表现。如:
·欣赏和回应幼儿的哼哼唱唱、模仿表演等自发的艺术活动,赞赏他独特的表现方式。
·在幼儿自主表达创作过程中,不做过多干预或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幼儿,在幼儿需要时再给予具体的帮助。
·了解并倾听幼儿艺术表现的想法或感受,领会并尊重幼儿的创作意图,不简单用"像不像"、"好不好"等成人标准来评价。
·展示幼儿的作品,鼓励幼儿用自己的作品或艺术品布置环境。
目标2 具有初步的艺术表现与创造能力
3~4岁4~5岁5~6岁
1. 能模仿学唱短小歌曲。 2. 能跟随熟悉的音乐做身体动作。 3. 能用声音、动作、姿态模拟自然界的事物和生活情景。 4. 能用简单的线条和色彩大体画出自己想画的人或事物。1. 能用自然的、音量适中的声音基本准确地唱歌。 2. 能通过即兴哼唱、即兴表演或给熟悉的歌曲编词来表达自己的心情。 3. 能用拍手、踏脚等身体动作或可敲击的物品敲打节拍和基本节奏。 4. 能运用绘画、手工制作等表现自己观察到或想象的事物。1. 能用基本准确的节奏和音调唱歌。 2. 能用律动或简单的舞蹈动作表现自己的情绪或自然界的情景。 3. 能自编自演故事,并为表演选择和搭配简单的服饰、道具或布景。 4. 能用自己制作的美术作品布置环境、美化生活。
教育建议:
·尊重幼儿自发的表现和创造,并给予适当的指导。如:
·鼓励幼儿在生活中细心观察、体验,为艺术活动积累经验与素材。如,观察不同树种的形态、色彩等。
·提供丰富的材料,如图书、照片、绘画或音乐作品等,让幼儿自主选择,用自己喜欢的方式去模仿或创作,成人不做过多要求。
·根据幼儿的生活经验,与幼儿共同确定艺术表达表现的主题,引导幼儿围绕主题展开想象,进行艺术表现。
·幼儿绘画时,不宜提供范画,特别不应要求幼儿完全按照范画来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