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及时评价,增强合作能力这里的评价主要是指对幼儿的合作活动过程和进展情况进行观察,作出客观的描述,对照合作活动的规则和要求,诊断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地加以纠正和强化,促使幼儿具有一定的交往能力和合作能力。由于幼儿各方面能力和经验有限,对合作过程出现的问题很难自行解决。因此,在活动中教师应巡回观察,及时满足孩子们的需求,加以演示、纠正和引导。教师对幼儿合作过程的评价重点应放在鼓励幼儿不断的进步与提高上,只要幼儿比过去有进步就算成功。教师让幼儿体会合作成功的快乐情绪主要运用以下几种方法:(1) 成果展示法如:展示幼儿的合作作品,让幼儿欣赏到合作后的成果,产生愉快情绪。(2)表扬法,表扬合作顺利的幼儿,让他们讲一讲是怎样做的对他们的好的合作方式给予表扬。老师的赞赏对他们是一个促进。(3)激励法,对合作中有冲突的幼儿要给予指导和激励使他们也产生积极情绪。 (4)颁发合作奖章 。 合作的含义很广,不仅包括与他人的合作,也有与自然的合作。为了丰富幼儿对合作的理解,我设计了各种合作奖章,并用不同的奖励标记区分,如"文明礼貌奖"用五角星表示,"友好谦让奖"用小黄花表示,"爱护环境奖"用绿树叶表示,"团结友爱奖"用红苹果表示……当幼儿获得这些奖章时,他们同时获得了自信,合作的意识和行为借此得到了巩固。我们鼓励幼儿争取各种不同的奖章,评比每个人获得奖章的多少,幼儿的合作行为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
教师要树立"不求人人成功,但求人人进步"的理念帮助幼儿增强合作的。上述方法虽然在培养幼儿合作行为的过程中都发挥着各自独特的作用,但是在实践中,它们总是结合在一起,互相影响、共同发挥作用的。实践证明:幼儿的合作意识和合作能力并不完全是自发的,需要教师的引导和培养。如果教师淡化幼儿的合作意识,幼儿的合作行为只会自生自灭:只有教师想方设法强化幼儿的合作意识,幼儿的合作能力才能不断得到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