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幼儿营养饮食安排要点

妈咪爱婴网 www.baby611.com 2014年05月05日 10:52:33 

  1~3岁的幼儿正处在快速生长发育的时期,对各种营养素的需求相对较高,同时幼儿机体各项生理功能也在逐步发育完善,但是对外界不良刺激的防御性能仍然较差,因此对于幼儿膳食安排,不能完全与成人相同,需要特别关照。

  一、继续给予母乳喂养或其他乳制品,逐步过渡到食物多样继续给予母乳喂养到2岁(24月龄),或每日给予不少于相当于350mL液体奶的幼儿配方奶粉,或者给予强化了铁、维生素A等多种微量营养素的食品。因条件所限,不能采用幼儿配方奶粉者,可将液态奶稀释,或与淀粉、蔗糖类食物调制,喂给幼儿。如果幼儿不能摄入适量的奶制品时,需要通过其他途径补充优质的蛋白质和钙质。可用100g左右鸡蛋(约2个)经适当加工来代替,如蒸蛋羹等。

  儿满2岁时,可逐渐停止母乳喂养,但是每日应继续提供幼儿配方奶粉或其他的乳制品。同时,应根据幼儿的牙齿发育情况,适时增加细、软、碎、烂的膳食,种类不断丰富,数量不断增加,逐渐向食物多样过渡。

  1、配方食品更符合幼儿的营养需要含有丰富的优质蛋白质、钙、B族维生素和其他矿物质,是优质蛋白质和天然钙质的极好来源。母乳是婴儿早期的唯一营养来源,一岁后幼儿的主要营养来源基本上不再依赖母乳供给,因此,婴幼儿配方奶粉是帮助婴幼儿顺利实现从母乳向普通膳食过渡的理想食物,是确保婴幼儿膳食过渡期间获得良好营养的有力措施。1岁~3岁的幼儿,每日应喂给不少于相当350mL液态奶的幼儿配方奶粉。普通液态奶中的蛋白质的含量为母乳中的3倍,矿物质含量也比较高,由于幼儿的肾脏功能发育尚不完善,直接喂给普通液态奶会对幼儿肾脏和肠道造成较大负担,因此,不宜直接喂给普通液态奶。宜选择适当的幼儿配方奶粉,每日50g-80g。

  2、如何选用其他乳类或代用品条件所限,不能采用幼儿配方奶粉者,可将液态奶稀释,或与淀粉、蔗糖类食物调制后饮用。对于不能食用奶制品者,可用100g左右鸡蛋(约2个)经适当加工来代替,如蒸蛋羹等,或者用经过适宜加工的豆制品代乳品替代。如果不饮用幼儿配方奶粉,钙的摄入量难以达到推荐摄入量,可考虑通过其他途径加以补充。

  二、选择营养丰富、易消化的食物幼儿食物的选择应依据营养全面丰富、易消化的原则,应充分考虑满足能量需要,增加优质蛋白质的摄入,以保证幼儿生长发育的需要;增加铁质的供应,以避免铁缺乏和缺铁性贫血的发生。鱼类脂肪有利于儿童的神经系统发育,可适当多选用鱼虾类食物,尤其是海鱼类对于1岁~3岁幼儿,应每月选用猪肝75g(一两半),或鸡肝50g(一两),或羊肝25g(半两),做成肝泥,分次食用,以增加维生素A的摄入量。不宜给幼儿直接食用坚硬的食物、易误吸人气管的硬壳果类(如花生)、腌腊食品和油炸类食品。

  1、如何安排1~2岁幼儿除乳类以外的膳食对于1~2岁幼儿,建议每日膳食安排:可选蛋类、鱼虾类、瘦畜禽肉等100g,米和面粉等粮谷类食物100g~125g,用20g植物油烹制上述食物。选用新鲜绿色、红黄色蔬菜水果各150g,以果菜泥、果菜汁或者果菜末的形式喂予幼儿。

  2、如何安排2岁~3岁幼儿除乳类以外年膳食对于2岁~3岁的幼儿,建议每日膳食安排:选蛋类、鱼虾类、瘦畜禽肉类等100g,米和面粉等谷类食物125g-150g,用20g-25g植物油烹制上述食物。选用新鲜绿色、红黄色蔬菜和水果各150g-200g.

  三、采用适宜的烹调方式,单独加工制作膳食幼儿膳食应专门单独加工、烹制,并选用适合的烹调方式和加工方法。应将食物切碎煮烂,易于幼儿咀嚼、吞咽和消化,特别注意要完全去除皮、骨、刺、核等;大豆、花生等硬果类食物,应先磨碎,制成泥糊等状态进食;烹调方式上,宜采用蒸、煮、炖、煨等烹调方式,不宜采用油炸、烤、烙等方式。口味以清淡为好,不应过咸,更不宜辛辣刺激性食物,尽可能少用或不用含味精或鸡精、色素、糖精的调味品。要注重花样品种的交替更换,以利于幼儿保持对进食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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