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文峰街道邢庄幼儿园
2011年8月
唐河县文峰街道邢庄幼儿园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幼儿园名称:唐河县邢庄幼儿园
第三条 幼儿园性质:个人自愿举办、是从事教育事业、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
第四条 办学宗旨:“一切为了孩子”,以科研为主线,科学、全面的系统教育,使幼儿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和谐地发展,同时使教师队伍具有时代性、科学性、实践性、发展性、创新性的优秀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第五条 幼儿园地址:唐河县文峰街道邢庄村
第六条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谢忠焕
第七条 出资人暂不要求合理回报。
第二章 办学范围
第八条 业务范围
一、招生范围:邢庄幼儿园招收2—6岁的幼儿,按年龄大小分别入小班、中班、大班。
二、办学目标
1、让所有入园幼儿都更“聪明、健康、活泼”。
2、实行科学管理,形成教育科研成教育实践一体化的办学形式。
3、全面提高幼儿的各方面素质,为培育新一代社会人才奠定基础,提高家长们对早期教育的认识及重视程度。
第三章 管理体制
第九条 本单位实行幼儿园董事会领导下的园长负责制。幼儿园董事会是本单位的权力机构;幼儿园董事会由五人以上组成,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园长、教职工代表组成。十条 幼儿园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园长;
(二)修改幼儿园章程和制定幼儿园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幼儿园的分立、合并、终止:
(七)决定幼儿园内部组织机构设置:
(八)须由董事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或者三分之一董事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一至二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更换。
第十三条 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四 条董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会议董事人数,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赞成票和反对票数相等时,事长有权最后决定。
第十五条 召开董事会议,董事长或由其指定的人员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须载明授权范围。
第十六条 出席董事会议的人数须为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会议决定必须超过参加会议人数二分之一时,通过的决议方可有效。
第十七条 董事会议对所议事项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会议记录由专人存档保管。
第十八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