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发展的问题,是幼儿教育最根本的问题,整个幼儿教育方方面面正围绕着这一最根本的问题而展开的。
"教与学"过程中教师承载着教育的目的性。幼儿显示着发展的可能性,新《纲要》追求的正是矛盾双方的内在统一性,《纲要》特别强调幼儿的自主性,通篇体现了尊重幼儿的兴趣,满足幼儿需要的思想,与此同时,它十分强调老师的重要性,《纲要》是以"以幼儿发展为本"这一理念的前提下坚持这一观点的,揭示了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性,学前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促进幼儿发展。幼儿的主体地位表达了幼儿是发展的主人,教师的主导作用则表达了幼儿的理想发展离不开教师,于是尊重幼儿的主体地位,表现为支持幼儿的自主发展,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就是在支持中引导(所以《纲要》更强调的是教师作为幼儿发展引导者的地位,11次提到"引导幼儿"),支持幼儿的自主发展,在支持中引导实际上强调了师幼互动中教师和幼儿双方能动性,这样教育与发展就融为一体了。
纲要可以看作是架起了理论到实践的桥梁 ,这就是"以幼儿发展为本"的幼儿园中的" 教与学",要求我们从孩子的发展规律中了解"学",在引导孩子的发展中把握"教"。首先我们要知道引导幼儿发展的原则。
一 ﹑发展的可持续性--"教什么"
《纲要》明确指出,"幼儿教育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奠基意味着与未来发展的关系,幼儿园教育应着眼于儿童发展的长远目标,要特别注重那些对儿童一生产生影响的品质,为其后继学习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这就是发展的可持续性。在遵循这一条发展的原则时,也许我们考虑更多的幼儿阶段应当"教什么"的问题,即为幼儿的未来发展奠定一个什么样的基础。我们认为,在考虑"教什么"的时候必须把握以下两点:
〈一〉教育的即时效应和发展的潜在性问题
回顾过去的教学,我们知道不管是什么老师或家长都追求一种马上要见到的结果,一次活动要追求一个明确结果,一个阶段要实现一个预定的目标。在评价教育活动的效果时也把目标达成度作为唯一衡量的标准。我觉得这样的忽略过程而注重结果作法,有时候会扼杀一个人的发展,如果急促的追求一个结果,那么教育就没有任何意义。记得老师曾讲过一个小女孩3岁左右,家人就让小女孩学钢琴学其他语言,那么小女孩即便学会了,那又有什么意义。在学这些的过程小女孩被机械化了,完全没有自主发展。
急功近利地提前灌输知识和训练技能,问题至少有三:一是违背孩子发展的规律的训练,孩子被迫付出的努力太大,使孩子牺牲了个性多方面的发展机会。二是过于超前训练所获得的即时效应意义不大,有些知识和技能在孩子以后成熟到一定的程度时再给予是轻而易举的事,刻意加速的发展,不恰当的拔高使孩子过早成熟,使儿童得天性消失。三是训练急于求成的浮躁心态和所运用的强制性方法对孩子的影响,孩子被压抑的兴趣和紧张焦虑的心情,久而久之将不利于孩子的个性健康。结果我们的"教"让孩子变得被动,让孩子变得被动,让孩子变得"厌学"。所以,当人们为这般教育的成果而欣喜和得意时,我们是否想到:孩子的认知发展是以情感、社会性发展的牺牲为代价的,孩子的某一方面的发展是以孩子多方面的发展的牺牲为代价的,孩子眼前发展是以长远发展的牺牲为代价的。
总之,这样一种以断送以后发展是不值得,教育必须"即符合幼儿的现实需要,又有利于其长远发展"
(1)培养终身受益的品质
教什么东西才能使幼儿终身受益呢?
《纲要》在教育内容与要求中指出:要"从不同的角度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发展。我们认为《纲要》对"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的排序。以及各领域对教育内容的表述,体现了一个鲜明的价值取向,那就是取向于培养幼儿终身受益的品质这一幼儿教育的价值。
首先,要从发展情感和态度来看,《纲要》之所以如此强调,是因为积极的情感和态度是个体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如果不注意内在动力,不从内在动机出发,不让幼儿体验到内在需要得到满足的快乐。幼儿则会体会不到任何东西,也不学到任何东西。幼儿的情感和态影响人的一生的品质,而品质是一生为入处世,求学做事得以成功的保障。
再从发展能力来看,能力本身是一种终身受益的品质,最根本的能力则是自我发展学习的能力,是"教人以渔"还是"授人之于鱼"这是人们对教育能否培养这种能力。如健康 自我保护能力﹔语言 表达能力﹔社会 交往能力;科学 思维能力;艺术 创造能力。
二 发展的全面性和差异性--"如何教"
1、发展的全面性
首先,就个体而言,发展的全面性是指保证一个儿童"多方面发展"也就是培养一个完整的儿童。我们要让儿童多面发展,让《纲要》强调满足幼儿"多方面发展的需要"是基于社会对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基于培养完整儿童的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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