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长的困境——谈儿童的情绪困扰的原因(3)

妈咪爱婴网 www.baby611.com 2006年11月26日 19:14:02 

关怀等。我们的教师和家长很容易犯上了上述各种现象。儿童在此处境之下,必须有足够的心理强度和认知能力,才能抵档成人对他们的情绪虐待。

三、儿童在情绪困扰中的应对行为

  Garmezy & Rutter(1983)认为压力事件对儿童的影响,视下列因素而异:年龄、性别、生理因素、气质、智力与技能、长期的心理社会问题、保护因素、社会支持网或亲密的人际关系、社会情境、对事件的认知评估、应对历程。如果儿童本身及其支持网、社会情境等,具有足够的保护性,而且对事件有正确的认知评估与应对历程,则儿童比较不会出现适应不良症状。
Rutter(1983)认为儿童的应对行为包括「问题解决」和「情绪的调整」两大部份。儿童无论出现任何行为或症状,其实都是用来解决困境与调整情绪的方法,虽然这些方法中有许多属于偏差行为(或不良适应行为)。

  Johnson(1989)也指出儿童在情绪困扰后的行为视其特质发展状态及个人成长史而异。虽然儿童的反应型态差异性大,也很复杂,但是Johnson提出一些儿童困扰后的典型行为,可供相关人员观察儿童时之参考。

1.学前儿童在情绪困扰后可能出现的行为有:退缩、否认、重复某主题(情绪创伤事件本身,或与情绪困扰有关的生活事件)的游戏,焦虑性依附、对特殊对象的害怕、退化行为等。

2.学龄前期儿童在情绪困扰后可能出现的行为有:学习表现退步、补偿性行为、过度谈论(口说、书写或绘图)困扰事件、情绪上的隔离、行为型态的转变、在活动中细微的呈现困扰事件,心身症方面的抱怨。

3.学龄后期儿童及青少年在情绪困扰后,可能出现的行为有:发脾气的行为、孤离、嗑药、酗酒、暴力、性滥交、犯罪行为、逃学、企图自杀等、低自尊、自责、出现不适合其年龄的行为与生活方式、转向发泄气愤、自我中心。

  根据上述,可知学者们对儿童(或青少年)的偏差行为之观点是一致的,他们均认为这些行为乃是儿童在压力事件下,经验到情绪困扰之后产生的不良适应行为。学校教师与家长应谨记此观点,以免只针对儿童的偏差行为,对之贴上问题儿童之卷标,或对之苛责,及对儿童有不当的要求与期待。我们应提升对儿童的观察力,在他们有情绪困扰之时,便支持与协助他们,使儿童能采取正向或伤害性较低的解决问题与调整情绪的应对模式。

  • 情商教育推荐
  •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