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环境与幼儿行为

妈咪爱婴网 www.baby611.com 2011年12月28日 16:07:38

  幼儿园,是幼儿接受教育的重要机构。这就决定了幼儿园环境的创设,必须与幼儿教育的特点与需要相适应。而对这种适应性的把握,不仅取决于对幼儿身心发展需要与特点的了解,还取决于对幼儿园环境与幼儿行为及其发展关系的了解。许多年来,一些持不同理论的学者运用不同的研究方法,对幼儿园环境与幼儿行为及其发展的关系作了大量的研究,得出了很多能给人以启示的研究结果。其中有不少观点,对优化幼儿园环境创设,具有极其重要的借鉴意义。

  从二十世纪30年代开始,就已经有学者开始对托幼机构的环境与幼儿行为的关系进行了观察与研究。到70年代和80年代,这类研究的资料已相当丰富,涉及到与幼儿行为发展有关的物理环境与心理环境的方方面面。戴(Day.D.E)在1983年通过对研究资料的分析,提出在托幼机构中有三个环境因素与幼儿的行为及其发展有关:(1)物理环境和空间的利用;(2)材料的可获得性和运用;(3)成人与幼儿交互作用的数量和类型。柏金斯(Perkins.E.P)在对托幼机构物理环境对儿童行为影响的分析时,进一步指出三个方面的物理应予以特别考虑:(1)环境中固定的和半固定特征,如从门窗到颜色和质地;(2)可移动的物体或材料的数量、多样性、形式和陈放;(3)活动环境,包括物体和物理空间。

  一、幼儿园空间环境与幼儿行为幼儿园的空间环境是幼儿进行活动的重要场所,而空间的创设会对幼儿的行为及其发展产生直接的影响。因此对空间环境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空间状况与使用对托幼机构中物理空间的拥护善与幼儿行为关系的早期研究,有着不同的研究结果。对空间的不同拥挤状态与幼儿行为关系研究最早的学者是胡特和范扎里(Hurt.C.and Vaizey.M.J),他们于1966年在一家医院的游戏室中进行了观察研究。他们发现,游戏室里儿童人数增多会导致他们较多的攻击性行为和较少的相互作用。以后,贝特斯(Bates.B.C)在1970年,在俄勒岗州的一个保育学校,对2-3岁的儿童作了观察。他发现,人数较多的那些组,儿童相互之间会产生更多的冲突。1972年,麦克格罗(McGrew.P.L)在爱丁堡的一所保育学校,对一组20名3-4岁的儿童进行观察,将这组儿童全体在室内活动与一半留在室内活动进行了比较研究,结果发现不同拥挤状态下儿童的行为没有明显的差异。

  为了进一步探讨空间状况与幼儿行为的关系,麦克格罗区别了两种不同的拥挤状况:一种是以社会密度(social density)的增加为特征的,即在一个不变的空间中增加人数而导致密度的增加;另一种是以空间密度(Spacial density)的增加为特征的,即对不变的人数养活空间量,以增加密度。麦克格罗又将活动室的空间减少0%,用空间密度的研究来补充先前所作的社会密度的研究,结果仍然没有发现不同空间密度会对儿童行为产生不同影响。但是,这种将同一环境中不同变量的作用加以区分的研究还是有一定价值的。普雷瑟(Preiser.W.F.E)在对减少了三分之一面积的活动寅的15名幼儿进行了观察之后所作的报告也认为,幼儿的社会交往或攻击性行为都没有发生变化。与麦克格罗和普雷瑟等人的结论相反,普莱斯(Price.J.M)则通过分隔活动室面积,造成拥挤和不拥挤两种环境条件,观察了22组在这两种环境中活动的学龄前和小学一年级儿童的行为。他的报告指出,在拥挤状态下儿童不仅仅在室内移动的行为减少了,而且儿童相互的谈话和游戏活动也减少了,而各自的游戏和操作活动却增多了。但是,他的研究是在每个儿童只占9平方英尺面积的非常拥挤的状态下进行的。

  由此可见,上述学者的研究结果不相一致,这些前后矛盾的研究结果可能来自不同的研究条件。正如史密斯和科纳利(Smith.P.K and Connolly.K.J)在1980年对这些研究结论所作的几点分析:(1)有些研究只采用了很小的样本;(2)有些研究没有避免新异刺激对儿童行为的影响;(3)对设备和材料的量不加控制会影响研究结果;(4)不同的研究者对所谓的"攻击性行为"的界定不尽相同;(5)组群大小和空间的研究,是否就提供了拥挤状态这样合适的概念还需要探讨。他们认为,麦克格罗将社会密度和空间密度看作是两个主要变量,存在着两个不足之处:一是不适当地定义了密度参数可能涉及的资源;二是没有对包括与组的大小变化等量变化的资源进行研究。于是,他们在以往学者的研究基础上重新定义了拥护状态的含义,并作了三个很成功的实验研究。他们的研究发现,在每个儿童占地面积大于或等于25平方英尺(约2.3平方米)时,空间密度对儿童的社会行为几乎没有什么影响,而当儿童平均占地面积从25平方英尺降为15平方英尺时,其攻击性行为明显增加。

  在我国,关于幼儿园活动室空间状态与幼儿行为之间关系的研究还不多。由于我国不少地区的成人与儿童生活在相对拥护的生活环境之中,幼教机构中幼儿生活与活动的环境并不宽敞,所以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不仅具有理论价值,而且对我国幼儿园教育的实践活动也具有指导意义。由华东师范大学朱家雄主持的"幼儿园环境与幼儿行为和发展的研究"提供了丰富的研究材料。其中的一项研究是在对比了每人平均2.4平方米和每人平均1.2平方米两种不同空间密度的活动室内幼儿的各种行为以后,发现幼儿活动室的空间密度虽然只是一种物理环境,但是它却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幼儿的行为,特别是幼儿的社会交往行为。而且幼儿园活动室的窨密度高于一定界限,会使幼儿在自由选择的游戏活动中较多地产生我们所不期望幼儿产生的行为。为此,在幼儿园环境创设时,一定要保证幼儿园有适当的空间密度避免过分拥挤状况;二是在幼儿园活动室的空间密度较大的情况下,或应适当减少幼儿自由活动的时间,或应在自由活动中增加活动的材料,以弥补空间密度过大而造成的不足。其中的另一项研究是在对比了每人平均1.7平方米和2.4平方米,以及每人平均1.2平方米和2.4平方米不同社会密度的活动室内幼儿的各种行为以后,发现幼儿教育机构活动室的社会密度与幼儿的各种行为,特别是社会行为之间存在着十分密切的联系。在社会密度大的活动室内,幼儿参与活动的积极性降低,与其他幼儿的社会交往减少,活动的水平也较为低下。活动室的社会密度虽然只是一种物理环境,但是它却对幼儿的行为产生着直接、重要的影响作用。因此,幼儿园应根据活动室资源,安排班级人数,使每个活动室的社会密度不致于过大。否则,活动室环境将会有损于幼儿身心健康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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