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积极开展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体育活动,每日户外体育活动不得少于1小时。要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以及本地自然环境,有计划地锻炼幼儿肌体,增强身体的适应和抵抗能力。
3、户外活动前带班教师和配班教师要认真清点人数,仔细检查幼儿穿戴,如鞋带是否系好,裤子是否提好等,及时给予整理。有不适于此项活动的幼儿(身体不适或无兴趣),可灵活处理。
4、在活动前带班教师要向幼儿交代活动内容及要求,教幼儿正确使用玩具(器械)、爱护玩具(器械)、会收放玩具(器械),教育幼儿注意安全,对可能预见的危险因素要提醒幼儿注意,然后有组织有秩序地带入活动场地。组织幼儿在指定的场地内游戏,并遵守游戏规则。
5、户外活动时,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器械使用的安全,避免砸伤、摔伤等事故发生。
6、所有幼儿的活动均应在教师视线范围内,对于玩攀爬等大型玩具的幼儿,带班教师距幼儿不得超过2米,对特别调皮好动的幼儿,教师要格外关注,及时干预其具有潜在危险的举动。
7、户外活动以有组织的集体游戏为主,注意动静交替,教师既要参与其中又要关注全体,时刻观察幼儿的活动情况,避免幼儿之间冲突及其它意外发生。
8、带班教师要教会幼儿各类玩具的正确玩法,避免因玩法不当造成意外事故。
9、户外活动时间,严禁教师聚众聊天或因各种原因远离幼儿,任幼儿自由玩耍。
10、活动结束后,带班教师要认真清点人数,总结活动情况,组织幼儿整理好玩具(器械),稳定幼儿情绪,有秩序地带幼儿回活动室。
十、幼儿园午睡管理1、幼儿园一日作息时间安排必须保证幼儿充足的睡眠。年龄越小需要睡眠时间越多。幼儿一昼夜总的睡眠时间是:3-4岁需要12-13小时,5-6岁需要11-12小时。寄宿制或全日制幼儿园中午一般安排2-2.5小时午睡。
2、保育员要认真与上午班教师进行口头和书面交接(交接班记录),清点人数,了解幼儿特殊情况,对生病、服药幼儿多加照顾,对行动或情绪反常的幼儿要及时询问有何不适,给予相应处理。
3、幼儿睡前值班教师或保育员进行午检,仔细检查幼儿是否带有小棒、玻璃、扣子、硬币以及有尖角和刀刃的东西,以免刺伤幼儿或塞入鼻内、耳朵,吞入气管或肺内。
4、午检、入厕后,值班教师或保育员组织幼儿有秩序的上床,避免幼儿之间打闹、推搡,发生意外。
5、幼儿午睡期间,值班教师或保育员要每隔20分钟全面检查一次,为幼儿盖被子、纠正幼儿不正确的睡姿等;对预先知道的病儿要将其床位安排在明显位置,便于照顾;对午睡中有异常表现的幼儿(如脸色发青、呼吸急促、躁动不安等)要及时采取救治措施,不得延误病情。
6、夏季午睡时,寝室温度应保持在27℃左右,冬季午睡时,要有良好的取暖设备,温度保持在18℃左右;要让幼儿脱掉外套睡,值班教师或保育员不得嫌麻烦,避免幼儿感冒。
7、对午睡期间入厕幼儿,值班教师或保育员要及时协助上下床,不得让幼儿自己下床,以免摔伤。
8、寝室和卫生间不一体的幼儿园,午睡期间不允许幼儿独自到寝室外厕所进行大、小便,应妥善安排在室内小便或由教师陪同去,以免冬季着凉、丢失孩子或发生其它意外事故。
9、看护午睡期间,值班教师或保育员不许睡觉,不许离开寝室,不许做与午睡无关的任何事情,避免幼儿自行上下床发生意外。
10、午睡期间幼儿园要有值班领导,并开通对外电话,能及时呼叫120等,一旦有险情,保育员应在第一时间上报值班领导并采取正确的应急处理措施。
11、午睡起床时,值班教师或保育员要照顾好幼儿起床,指导帮助穿好鞋袜,认真检查幼儿穿戴,发现有穿错鞋或扣错纽扣的及时帮幼儿整理好。
12、午睡起床后,值班教师或保育员要再一次清点人数,与下午班教师进行口头和书面交接,对幼儿的异常情况要特别交代,防止发生意外,然后按要求整理好被褥。
13、值班教师或保育员要经常检查幼儿小床扶手、(双层床)梯子是否牢固,电器等设施设备是否安全,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维修或更换,对寝室内幼儿能触摸到的插座或灯具要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十一、幼儿园食堂管理1、幼儿园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食堂卫生五、四制》的规定,保证幼儿在园进餐的卫生安全。
2、全日制幼儿园必须有健全的幼儿膳食、食堂管理等制度,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幼儿园的法人代表任组长,食品卫生有专人管理和负责,伙房不得承包或转让于他人,不得与中学生或成人伙房混用,不经园长允许非伙房人员不得进入伙房。
3、幼儿园应设立专项幼儿伙食费管理帐目,专款专用,计划开支,一月一结算一公布,保证生活费全部用于幼儿,任何人不得挪用,盈亏额不得超过±2%,如有盈余转到下月伙食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