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幼儿园应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及时通知幼儿到防疫站或医院进行预防接种,不允许在幼儿园组织幼儿集体接种。
十六、幼儿园药品管理1、幼儿园医务室要配备部分常用外用药品,在幼儿跌伤、碰伤的情况下,保证能及时处理。
2、医务室不得配备内服药,对外用药品的购买、发放、使用及销毁要有详细的登记。
3、幼儿园医务室和隔离室要严格管理,严禁幼儿自行出入,所备药品妥善管理,禁止幼儿自己取用,过期药品及时销毁。
4、对服药的幼儿,上午值班的教师要听清家长所说的服药要求,让家长作好详细的服药登记,妥善放置幼儿药品,并与接班教师作口头和书面幼儿服药交接。
5、各值班人员根据服药登记按时按量给幼儿服药,内服外服药要有名称、标志,防止错服、漏服、误服等事故发生。
6、任何人在没有家长签字的情况下不得随便为幼儿服药,如有紧急情况,立即通知家长和送医院。
7、严禁幼儿自带药品入园。
十七、幼儿园家长工作管理1、幼儿园应树立"一切为了孩子,真诚为家长服务"的思想,认真完成幼儿园的双重任务,切实提高保教质量,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取得家长的信任。
2、加强幼教工作宣传,让家长了解有关的幼教法律和法规,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促进家长更新观念。
3、成立家长学校或家长委员会,定期召开家长会或亲子活动,经常进行家访,鼓励家长对幼儿园提出意见或建议。
4、幼儿园应设不少于4平方米的2-3个开放式的动态的家教宣传栏,每班应有家园联系栏,并经常更换内容。
5、幼儿园应对所覆盖区域内的学龄前婴幼儿资源、家庭资源和环境资源有充分的了解,并统计备案。
6、幼儿园要充分利用家长资源,鼓励家长参与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实现家园共育。
7、幼儿园应严格按[2002]鲁价费发第249号文《关于幼儿园收费管理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和[2003]鲁价费函第146号文《关于调整幼儿园、托儿所、学前班收费标准的通知》以及[2004]滨价费发42号文《关于调整幼儿园、托儿所收费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收费,一切收费要有根据,并做好与家长的沟通解释工作,杜绝乱收费现象。
8、幼儿园要根据需要下发《家庭情况调查表》、《保教质量评价表》、《幼儿营养膳食调查表》等各种表格,及时了解家长的意见和需求,不断调整和改进保教工作。
蜀ICP备08100281号 公安备案:5117002010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