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象学那里,空间性、实体性、时间性和相关性四个范畴被认为是人类生活世界的基本结构。[5]上述幼儿与教师要求发生冲突的各例现象,无疑都发生在特定的生活空间(如教室、楼道)里,由特定实体(行为、言语、材料等)带来特定的可感受性,使之成为连续的生存时间(集体教学、自由活动等)中的片段,并在其中与他人(特别是教师与同伴)发生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由此编织起幼儿生活世界的立体现象维度。
二、还原:幼儿在园一日活动中违反规则的体验
在教育现象学中,还原的目的在于以生活体验的特殊性,指向存在的普遍性。我们将努力抛却任何先人为主的观念前提和伦理干扰,去真切地感受、平视和明了这些案例中幼儿对违反规则的体验,从而还原处于规则冲撞中的幼儿的所思、所想与所感。
(一)无奈--乐于获取惩罚
在案例一中,高高在课上违反了规则,于是受到了教师的惩罚。当问及原因时,高高的老师说:高高好动,所以经常被单独"请"出来,坐在书架旁边。这使高高可以在老师不注意时翻看书架上的卡通书,久而久之,高高在上课时便主动违反规则,目的是得到自由看书的机会。可见,高高在其生存空间与生存时间内对违反规则的第一个体验是接受--通过惩罚获得"特权";第二个体验是高兴--表情愉悦,可以自由做喜欢的事情。从生活的空间性和生存的实体性角度分析,案例一呈现给我们以下内容:高高违反规则的目的在于脱离教师的"掌控",获取独立的自由活动的空间,从而可以随心所欲地翻看书架上的卡通书。这也就提示我们,并不是所有的惩罚都伴随着痛苦的体验。在某种情境下,幼儿违反规则是为了能够自由地游离在教师的视野之外,随心地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二)抗议--不满于教师制定的"规则"
在案例三中,亮亮在其生活空间内的体验首先是失望,因为老师拒绝了自己的提议,其次是委屈,所以他会向作为"外人"的研究者"控诉"其老师的行为,再次是愤怒,所以他走过去把门使劲一推,把门锁上,不让老师进来。亮亮的这一体验说明,当教师的规则没有说服力时,幼儿会产生强烈的不满,并以自己的方式对教师的行为提出"抗议"。这也就提示我们,当幼儿的合理要求得不到满足时,幼儿会"奋起"反抗,据理力争。
(三)忍受--暂时屈从于教师的权威
在案例五中,丁丁在活动室内推了佳佳一把,此时丁丁的体验是得意,因为他成功地攻击了一个比自己弱的幼儿。但是,当"象征正义"的教师出现时,丁丁马上处于被惩罚的境地,此时他的体验为失败,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为减轻惩罚,他尽力把头往下缩,可见此时其可感受性体验为害怕。丁丁的这三种直观体验告诉我们,当幼儿欺负比自己力量弱的同伴时,教师的适时介人会让幼儿暂时屈从于教师的权威,但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他们的欺负行为,只要有机会,他们就会继续欺负弱小者。
(四)承认错误与讨价还价--降低被惩罚的程度
1.承认错误--短暂的内疚。
在案例二中,高高在活动室内承认错误的同时产生了可感受性体验,那就是内疚,意识到自己撒谎不对,但是在高高内疚体验的背后,我们也可以很清晰地看到,高高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继续玩玩具而不去洗手是不恰当的,因此他的内疚必然是短暂的,他不会从根本上反思自己行为不妥当的地方。同时,这种短暂的内疚还可以博取教师和同伴的原谅,恢复教师对自己的好印象。
2.讨价还价--减少被惩罚的时间。
在案例四中,尘尘第一次去问老师自己什么时候能玩时,产生了两层体验,一是充满希望的可感受性体验,他猜测老师可能会允许自己去玩了。在遭到拒绝后,尘尘产生的第二层体验依然是满怀希望,因为他从教师的言语中认识到只要自己好好表现,老师就会允许自己去玩的。于是他好好表现了几分钟后又去找老师,但遭到了教师的又一次拒绝c此时,尘尘产生的体验是疑惑,老师是否发现自己在罚站期间和达达说话了。第三次,尘尘走向老师时的可感受性体验为充满信心,他觉得自己这次表现够好了,肯定符合教师的要求。但是没想到,老师再次拒绝了,并要求尘尘继续反思,尘尘终于忍不住哭了。尘尘的努力显示了幼儿在违反规则时,会通过各种途径与方式,争取减少被惩罚的时间或程度。这一现象折射出幼儿在受到惩罚后经常会"缠"住老师不放的动机与目的。
(五)置之不理--不满于教师的干涉
在案例六中,教师强制幼儿画美丽的秋天,强强因此产生的体验为不满,因为他喜欢画铁路,为什么非要画秋天不可呢?于是,强强对教师的要求置之不理,继而产生了气愤的可感受性体验。这则案例告诉我们,在幼儿园一日活动中,教师经常会按自己的想法指点幼儿的行为,很多幼儿可能因此改变自己的想法,但类似强强这样个性很强的孩子则会坚持自己的想法,由此出现的结果是教师对这些孩子的评价都较低,其对幼儿身心健康的伤害也就不言而喻了。
三、反思:还原幼儿违反规则体验的教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