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幼儿爱告状受老师评价标准影响。
传统的儿童观和教育观在一定程度上还左右着许多幼儿老师,她们仍然认为温顺、听话、规规矩矩的孩子才是好孩子;而那些好说好动、好奇心强、有自我主见的孩子则 常受着 老师的限制,甚至训斥、责骂,使他们不敢“越雷池”一步。于是,稍有“越轨”行为的幼儿应即成为被告状的对象。例如:“老师,某某又说话了”等等。这种教育带来的后果必然是在教育管得死、包得多,把幼儿塑造 成一批 老师喜欢的“乖孩子”,不利于幼儿独立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
第三、幼儿为了让人关注、受人承认而产生的告状行为。
有些幼儿为了满足自己的表现欲,经常会说:“老师,某某吃饭时说话,而我没有说。”“老师,某某上课说话,我没讲。”这些孩子为了让老师注意自己,“我”吃饭时没说话,“我”坐得好,希望受到表扬或奖励。也有的孩子出于嫉妒对伙伴的“恨”,而向成人告发,但这种带有告发性质的告状必经是少数,因为幼儿喜怒哀乐是随情境转移的,小伙伴之间的矛盾、嫉妒都只是暂时现象。
第四、幼儿爱告状还原于一些家长的教育观念没有摆正。
现在的家长往往重视孩子智力的开发,而忽略了幼儿合作、关心他人、相互友爱等品德的培养。由于幼儿是家中的“小霸王”,养成了部分幼儿依赖性强、以我为中心、任性、不谦让等不良行为习惯,缺乏必要的集体生活能力,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差,这就导致了幼儿园中幼儿出现一些行为问题。如:“老师,某某又打人了。”
第五、一些客观或人为因素增加了幼儿间的摩擦,引起幼儿告状。
由于幼儿园场地不够宽畅,玩具少,孩子又多,发生矛盾的次数就多,也就增加了告状的次数。另外,幼儿好模仿动画片中打斗的场面,如《奥特曼》等对幼儿的影响较大,使幼儿攻击性行为增加,或以电视为内容进行游戏,追逐打闹,引起告状。
从幼儿告状发生的成因分析看,告状不完全是件坏事,它也是积极的表现,反映了幼儿对行为规则的认识、掌握,幼儿道德判断,道德评价能力的发展。老师是幼儿的启蒙者,必须慎之又慎对待告状行为。往往有些老师只是轻描淡写一句“老师知道了。”或者甚至不管,这可能会导致一些有危害的事得不到极时的解决,更会混淆孩子的是非观,挫伤孩子的正义感。但如果你一味“支持”、“鼓励”孩子的告状,孩子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得不到发展,更严重的会使某些孩子形成时时窥探他人秘密的习惯,导致孩子日后在人格上、心理上的畸形发展。
五、采取的措施1、提高幼儿与同伴交往的能力,习得交往技能,学会自己解决与同伴交往时遇到的矛盾和冲突。
客观的说“有问题,找老师!”这句话并没有错。但是总是以教师权威来解决问题是不恰当的。首先,连续不断的告状行为,占用了教师大量的时间、精力,教师进行其他教育的时间相应减少。幼儿园是幼儿离开家庭独立面对的第一个社会机构,他的设置是为了促进幼儿的发展。交往技能,协调解决问题的技能是幼儿日后立足于社会的基石。而这些技能正是幼儿与同伴产生矛盾,解决矛盾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一味的由教师代办幼儿是得不到发展的。而根本的办法是大胆放手,让幼儿逐步学会自己解决与同伴交往是遇到的矛盾和冲突。
2、降低教师的权威。
在幼儿园这一新环境中,老师是幼儿社会生活的权威。案例1中老师以她的权威控制了混乱的局面。“孩子安静”这一目的是达到的,但“培养孩子珍惜粮食的优良品德” 这一更大的目的却落空了。是否得不偿失呢?“教师应成为幼儿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导者。”教师如果放下权威,用孩子的眼光来对待这件事,事情也许会有不一样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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